葫芦岛分行本级、连山支行、龙港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葫芦岛分行本级、连山支行、龙港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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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分行本级连山支行龙港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10002861F23070003/LNZB02-GCZ2023-019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分行本级连山支行龙港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编
号:A210002861F23070003/LNZB02-GCZ2023-019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葫芦岛分行本级连山支行龙港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四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
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7日08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2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款:500。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
间。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
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
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注: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
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现在递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内容:葫芦岛分行本级连山支行龙港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5年,其中首期合同3年。首期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
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4.中标数量:实际参与的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要求,最多推荐综合评分前2名
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地址:葫芦市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唐晓帆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配 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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