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2023年07月12日招标公告

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2023年07月12日招标公告





一、项目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比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2023年07月12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CXJ**********)。

2、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制造商,经销商,准入制造商,准入经销商参与比价,若新注册的供应商中选后需要在供应商管理科办理准入评审手续。若公告要求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能力。

3、采购数量(金额)。“行项目信息”中的数量仅作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以月度订单需求为准。

4、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参数详见“行项目信息”要求, 参数、性能必须等满足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

5、产品使用寿命。报价产品必须在满足正常性能情况下,使用寿命期为12月;若中选送货后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调换。

6、报价要求。报价涵盖率要求达到100%。
主报价:剔税单价(元) 货到发票挂帐后第4个月付30%,第11个月付60%,第13个月付10%
副报价:副报价(%) 货到挂账后次月付全款。

(双报价项目,按主报价的价格确定中选供应商。副报价是指在主报价的基础上下调的百分比幅度,如副报价低于主报价10%,则在副报价框填-10。供应商报价的副报价低于主报价10%及以上的,纳入合同主要结算条款,中心根据资金形势可选择主、副付款方式中的一种执行;若副报价未达到低于主报价10%及以上的,只采用主报价方式作为合同结算条款执行。同一项目分包中的物资,下调比例保持一致。)

7、供货周期要求。60天。
三、中选原则。单品种最低价格供应商中选,最低价格不超控制价格。

四、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在智采平台进行报价、上传相关报价资料,并对所报价格和产品质量负责。

供应商应遵守诚信承诺。凡出现非生产制造企业以生产制造企业报价的、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恶意报价的、关联关系供应商报价的、授标后不执行的、或出现其他违规行为被举报核实的,将对供应商实施违约处罚。

首次发现,价格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3个月不得开展业务;价格有效期大于三个月的,一个价格有效期内不得开展业务。同时计入该年度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再次发现恶意报价或授标后不执行的,将直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五、时间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参照项目基本信息,供应商登录智采平台查看询比价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按要求填写物资清单,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确认无误的报价清单。

六、采购要求

1、交货地址。平煤总医院。

2、运输方式。供方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相关费用(含运杂费、装卸车费等)由供方承担。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主报价:货到发票挂帐后第4个月付30%,第11个月付60%,第13个月付10%
副报价:货到挂账后次月付全款。

5、违约责任。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质量及售后服务。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7、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联系人:门洋洋

电话:139*****3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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