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1〕3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4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全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松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
附件:附件(5).doc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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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奖励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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