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140*****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综合楼2252.02平方米,备勤用房1061.28平方米,门卫、管理用房153.70m2,硬化2892.44平方米,花岗岩铺装808.6平方米,围墙200.97米,大门1座,铁艺大门2个,旗台1座,电气工程1项,排水工程1项等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2.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及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建设规模为:新建综合楼2252.02平方米,备勤用房1061.28平方米,门卫、管理用房153.70m2,硬化2892.44平方米,花岗岩铺装808.6平方米,围墙200.97米,大门1座,铁艺大门2个,旗台1座,电气工程1项,排水工程1项等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吉隆县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3-07-18 00:00 -- 2023-07-24 23:59,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709: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日喀则市吉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3-08-07 09: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留档保存。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在30分钟以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签署诚信承诺函,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留档,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具体格式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隆县人民政府

地 址: 日喀则市吉隆县

联 系 人: 何涛

电 话: 139*****56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日喀则市玉海家园1栋2单元902室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181*****00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警大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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