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销售侧数据产品系统开发及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销售侧数据产品系统开发及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销售侧数据产品系统开发及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信科公司销售侧数据产品系统开发及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中国海油销售侧数据产品系统开发及运维技术服务项目,承接集团公司销售业务决策分析平台建设,并对对数据源系统配套改造及平台数据运营运维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将全域盘点业务数据情况 ,汇聚销售域业务数据 ,开发销售域数据仓库,涉及业务决策分析主题,根据分析主题实现平台门户、分析应用模块、销售数据服务等平台功能的建设工作,并为实现应用效果不断优化,将对应用分析所覆盖的数据源系统进行相应改造,涉及数据源系统包括:海油商城、海油物流、零管系统、集团ERP、炼化销售资源管理系统、化学IMS系统、能经院信息资源整合系统等,并承担相应的运营运维及销售域数据治理协调工作。】
l 项目所在地:【北京】
l 预计发标时间:【2023年9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C、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D、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应答人在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数据类或决策类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标的物名称)、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C、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第A条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映霖
联系方式:022-********
邮箱地址:miyl@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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