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059-CG059-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采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
东门进入)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衡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
东门进入)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日
令
麻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日编号:20230059-CG059-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
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日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装修材料第二批次采购项日。
2.2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为独立标段,装修材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消单。
2.3项日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达到上限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单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
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满足相应投标产品的牛产或销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1木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
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
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
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采取邮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邮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
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日名
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未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裁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
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33117894qq.com)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08月07日9时3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
楼从东门进入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公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电话:0431-84339712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愤105门市
联系人:吕工
电
话:176498274250431-8056434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一
联系人:姜工
电话:0431-84339712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联系人:吕工
电话:0431-80564343
电子邮件: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人:心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5限
168E2877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