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3027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内容包含修编弥勒市城市绿
地系统规划编制弥勒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弥勒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弥勒市城
市绿道建设规划。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应谈人
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
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3.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
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
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
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2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等,并经合法的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应淡
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若应谈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新成立公司的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3.3纳税证明材料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
务部门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3.4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
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3.5资质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服务能力。
3.3.6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
及应谈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3.7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岁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m.ccgD.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本项在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3.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8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30271
一磋商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
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应谈人参加此次竞争
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2.2项目编号:HHZB20230271
2.3项目地点:弥勒市。
2.4项目预算:58万元。
2.5采购内容:完成弥勒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内容包含修编弥勒市城
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弥勒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弥勒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弥勒
市城市绿道建设规划。
2.6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成果资料。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按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进度
要求,提交编制成果,并配合后期审查及评审通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应谈人资格要求
3.1应谈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
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3.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
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
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
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2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等,并经合法的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应谈
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若应谈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新成立公司的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3.3纳税证明材料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
务部门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3.4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
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3.5资质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服务能力。
3.3.6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
及应谈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3.7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即.gov.c)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本项在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3.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应谈人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
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公休日正常休息,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
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2应谈人报名时需携带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5)资质证书副本: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
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73-6128016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报名联系人:曹工
电话:0873-616065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73-61280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系人:曹工
动
话:
0873-6160653
电子邮件:2753380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程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