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7日 15: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生态环境局大l楼12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0593-*******、198*****227 |
项目概况
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TCG2023-012
项目名称: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 | 1.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8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90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fjsjsndfgs@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350*****61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NDHTCG2023-012 |
项目名称: 蕉城区金溪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生态环境局大l楼12层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19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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