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号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52 | |||||||||||||||
2、项目名称:叶县自然资源局叶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95,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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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为:基于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按照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全面查清叶县域内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面积等现状,依法进行确权登记或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套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集体土地入市、土地征收等数据成果,将更新汇交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健全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实现登记数据登簿质量可靠性与数据一致性,形成最终数据库及其他资料成果;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探索“互联网+日常登记”技术支撑,采用“日常+定期”模式,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维护工作,保持成果现势性,满足叶县开展相关业务的应用需要。 5.2服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底。 5.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域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底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 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至少包括: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2、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005*****XM 联系电话:0375-*******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新文化路东段 | |||||||||||||||
联系人:罗先生 | |||||||||||||||
联系方式:152*****73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 |||||||||||||||
联系人:顾洪沛 | |||||||||||||||
联系方式:0375-******* 156*****3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顾洪沛 | |||||||||||||||
联系方式:0375-******* 156*****300 |
标签: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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