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航展无人机集群表演服务比价方案二次发布
2023年长春航展无人机集群表演服务比价方案二次发布
一、单位来源
社会面公开发布选取。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长春航展无人机集群表演服务。
(二)项目目标与依据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空军、吉林省委、省政府和长春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托空军资源优势和长春航空航天产学研优势,以军地协同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多方合作为保障,以全国军事特色航空展会第一品牌为定位,以“传承航空精神,建设空天名城”为目标,按照“立体思维前伸后延、提前发力主动发声、对标高位补齐短板、军地协同服务发展”的原则,为确保2023年空军航空开放活动·长春航空展高质高效圆满完成任务,体现行业专业性,进一步扩大“朋友圈”,延伸产业链,带动新消费,打造新亮点,不断提升展会层次,扩大展会规模,丰富展会内容,释放展会效应,助力我市打造国际知名的航空航天博览基地。
(三)工作范围
2023年长春航展无人机集群表演服务。
1.2000架无人机表演;
2.包含无人机表演前期所需舞步设计、设备调试、飞行程序调试、现场执行等活动执行服务;
3.做好无人机集群表演期间现场服务、协调沟通等工作,保障无人机表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选用针对户外表演的编队无人机,技术指标需满足:
轴距232mm
重量≤550g
续航时间≥30min
最小飞行间距≤1.5m
满足表演时长≥20min
工作温度-10°C-50°C
抗风等级≤5级风
(四)工作要求
1.供应商服务团队提供强大的专业支撑力量,拥有稳定的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团队主要成员相对稳定且具备相关工作管理组织经验,能够保证投入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
2.供应商应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实施计划应与采购人确定,定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详细描述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当前进度、取得的成果、预期完成时间、发现问题并书面呈报。
3.为本项目制定严谨有效的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并配以保障措施,标准及指标制定完善、合理、清晰,措施得当。
4.在活动过程中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定期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
5.对工作中涉及的照片、表格、报告等纸质及电子资料进行留存,按类归档,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6.供应商应承担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对相关业务人员做好保密性规范,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
7.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零风险。
(五)期限要求
2023年7月23日-7月26日。
(六)项目业主
吉林省长发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三、报名公司要求
(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须具备航空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用航空企业飞行许可证(范围包括飞行表演),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如成立未满3年,需提供成立至今所有完整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四)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其他团队人员至少20名,包含专业技术人员、运营服务人员,全部人员工作经验不少于1年。
提供人员列表及项目团队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六)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上述(一)至(五)条款要求材料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明确列明,如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判定为资格不合格,不参与后续报价。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2.航空经营许可证;3.财务报表;4.人员列表及工作经验证明;5.网站信用截图及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1-3提供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及比价详情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发至指定邮箱ccdgbijia@163.com(仅发送报名表),要求报名登记表命名成(无人机集群表演服务+公司全称)。
(二)比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5时00分,地点:长发金融创新中心会议室(2218会议室),报价机构需提前30分钟入场,现场按要求在比价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交纸质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三、报名公司要求),比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将被拒收。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递交密封的报价单。报价机构需提前准备好经盖章并签字的确认函、放弃函(详见附件3),以便比价现场最终确认或放弃。
(三)比价办法
1.现场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依次进行现场报价。由合格的最低报价机构填写确认函;若最低报价机构放弃,则填写放弃函,并依次顺延至次低值报价机构,依次进行直至最终确认。
2.如出现多个同等最低报价机构情况,则当场二次报价,由报价最低者中标。
3.最终确认结果直接通知中标单位,如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标。
五、报价要求
报价机构自主填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40万元。
六、监督单位
长发集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七、评审小组组成
长发集团工程项目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投资企管部、综合办公室。
八、中标机构使用须知
(一)中标机构必须签订承诺书,确保全部任务执行确认的最低报价,并保证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且完成项目业主的项目要求。
(二)中标机构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如因非项目业主原因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对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者,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委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该机构将被列入长发集团失信名单,永不再录用入库。
(三)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进行重大人员调整,无法满足项目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响应时间,项目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关系。
(四)失信名单内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长发集团失信名单,其名下所有机构不再录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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