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7-18 至 2023-07-24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睿
(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2,370.00
最高限价(元):3,602,37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第十五中学食堂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1-3号,学校现有教职工138人,学生约1000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专业化餐饮企业负责运营食堂(含辅餐区)。中标单位在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构建良好的供餐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求。

二、人员管理

2.1中标单位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商保险福利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将复印件提交学校备案,学校有权监督检查。

2.3中标单位聘用的从业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龄,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礼貌服务。若发生打骂教职员工、学生行为发生的,中标单位应立即予以解聘,并为其行为向被打骂的当事人当面道歉或经济赔偿。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三、供餐模式和开餐时间

3.1教师餐供餐模式及开餐时间

供餐模式:推荐采用自助餐

自助早餐:面食两种、粥品两种、小菜四种、鸡蛋1枚(煮鸡蛋、茶叶蛋、煎蛋)、饮品两种(豆浆、牛奶、咖啡);

自助午餐:主荤一道、副荤两道、时令菜品两道、炖菜一种、主食两种、高汤或饮品一种,水果或酸奶一种。

开餐时间:

早餐:06:30-07:30

午餐:11:30-12:30

3.2学生餐供餐模式及开餐时间

现高一年级由食堂加工釆取配送餐形式,高二、高三年级釆取美食广场形式。

注:服务期内,如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发生变化,例如:学校能够提供足够的场地供所有学生到食堂用餐,或将现有的刷卡购餐方式 升级为智慧食堂供模式,即学生网上预定餐,网上充值,智能化取餐等。要求中标单位要拥有此类供餐模式的运营能力,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餐品搭配供学生们选择。具体食堂装修改造事宜将由双方协商而定。

开餐时间:

午餐:11:45-12:30

晚餐:16:30-16:10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或提前与学校沟通。

四、菜谱要求

4.1参照国家颁布的相关健康指南。中标单位要科学的制定师生食谱,配备营养师,计算出菜谱的营养含量,确保餐品营养健康。

4.3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五、供餐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教师餐:11元/人/天,年预算为******元。教职工餐饮费用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相关部门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给中标单位。

5.2学生餐:10-16元不等,其中高一年级15元/人/餐。年预算金额为*******元。

餐品种类包括营养早餐、基础套餐、营养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10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中标单位应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轮换菜单品种的变化多样性。学生餐费由学生家长通过线上充值方式缴纳至餐饮服务公司。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七、服务地点:学校指定就餐地点。

八、现场管理

8.1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 (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 餐椅等) ,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如中标单位主动投资增添新设备 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被列为中标单位固定资产。

8.2 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8.3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8.4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 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 ,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 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8.5中标单位负责缴纳燃气费、水费、电费。

8.6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 (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九、食全管控:

9.1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9.2中标单位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9.3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规范及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中标单位供应餐食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使用过期食材、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中标单位要保证师生的用餐安全,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9.4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9.5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50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十五中学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1-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杨晨
电 话: 024-********

标签: 师生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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