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东山学校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湘乡市东山学校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17 16:22:28原文链接地址
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乡市东山学校的委托,对湘乡市东山学校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东山学校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WCZXC2023-GC(XX)-058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79号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湘乡市东山学校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07元

*****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8、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即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写)均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或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登记在参与投标人(供应商)公司;

③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有相应的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含C证)、质量员证;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以上技术职称;

⑤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且均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在建并做出承诺。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⑦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自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通过扫描二维码无法查询,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现场查验)及每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密封)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并请于 2023年7月7 日起至 2023 年7 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14:3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302)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

2、所有投标人须在2023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zlxz/4018.jhtml。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8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8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2、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2.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2.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2.5、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2.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乡市东山学校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书院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 302

联 系 人:谭晓连、曹蒙莎

电 话:0731-5671 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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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修改造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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