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择优选择社会稳定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择优选择社会稳定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择优选择社会稳定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GGSFW2023-23)

1.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21号),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2.工程概况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拆除机关院内南侧既有室外网球场,新建地下两层,地上四层共*****m2及配套工程。

2.3各项目投资估算:详见附表,具体合同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批复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编制费用在取得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如不能按期取得批复则不予支付)。

2.4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至取得相应报告、同意书。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具有咨询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咨询类社会组织等有效证件,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评估机构在所属盟市维稳办备案。

(3)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咨询业绩不少于3项。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任务。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技术标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认真履行合同,对提供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申请人需持有通过中国水土保持协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的证明。近五年(2018年至今)承担的铁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业绩不少于3 项,业绩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负责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应具有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参与类似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

(5)目前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递交申请文件。

3.4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分为2个标段分别进行零小工程信息公开,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或无法律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或将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gsjhb@126.com,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或未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 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文件电子版应为纸质申请报名资料的高清扫描件),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相关资质证书)。

5.7 社会稳定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5.8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9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择优选择实施单位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 )相关规定执行。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邮 编:******

联系人:赵宇

电 话:047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2年7月17日

序号

择优项目内容

费用估算(元)

1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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