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教学家具、教玩具项目质疑答复书三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教学家具、教玩具项目质疑答复书三

质疑人:广西飒丰家具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我中心收到质疑人邮寄的《质疑函》,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教学家具、教玩具项目(NNJKZC2023-008)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关于对招标文件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客观分)投标人产品获得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的得1分的质疑,质疑人请求合理设定评分要求。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质疑成立,已发布更正公告进行修改。

二、质疑事项2:关于对招标文件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客观分)投标人2020年来具有同类业绩的,每有一项业绩得0.5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的质疑,质疑人请求合理设定评分要求。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质疑成立,已发布更正公告进行修改。

三、质疑事项3:关于对招标文件钢琴货物(第56项)的质疑,质疑人请求合理设定要求。

质疑事项3答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货物为市场流通成熟产品,供应商选择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均可以提供。上述货物大部分参数需求属于非实质性要求,与采购需求相适应,是业主在保障其自身利益获取更好服务的前提下设置的,并非限制性条款。接受该项质疑事项部分内容,已发布更正公告进行修改。

四、质疑事项4:关于对招标文件户外大型玩具(第79项)的质疑,质疑人请求合理设定要求。

质疑事项4答复:本次项目采购使用主体是学生,学生群体受社会的关注度较高,因此对产品的材质、工艺、环保等质量要求较高,产品要能做到健康环保、经久耐用。上述货物参数需求属于非实质性要求,与采购需求相适应,是业主在保障其自身利益获取更好服务的前提下设置的,并非限制性条款。接受该项质疑事项部分内容,已发布更正公告进行修改。

处理结果:质疑人的质疑事项1、2成立,接受质疑事项3、4质疑事项部分内容,我中心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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