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和质量要求
一、使用植保专用无人机施药
1.容积:≥30L;
2.作业载荷:≥30KG;
3.喷洒系统-喷嘴数量:≥2个;
4.雾化粒径:要求可调;
5.最大飞行速度:10m/s;
6.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NCC / FCC:5 km;SRRC / CE / MIC / KCC:3 km;
7.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8.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前后方避障;
9.作业高度:离心式喷头无人机和压力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分别是距作物尖叶不高于1.5米和2米;
10.人员资质: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11.作业飞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控数据。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12.项目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13.无人机应具备第三者责任险;
14.每亩施药量不少于2L,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
15.无人机喷施农药进行病虫害防治面积不少于7万亩;
16.中标方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防治作业时间、地点、作物、规模等实施防治作业,并按要求24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
17.严格按照农药登记范围及剂量用药,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禁止自行混配、混施药剂,以免产生药害或拮抗作用降低药效;
18.鉴于无人机防控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守安全红线。中标人要提前制定相应安全预案,落实分工与职责,充分保障项目安全实施,高度重视无人机防治飘移所导致喷雾质量下降、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以及对水产养殖等有益生物危害的潜在风险,确保不因防控病虫灾害而发生药害、中毒等次生灾害。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药害、人畜中毒等次生灾害等,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9.防治作业完成期限:防治作业从开始日起,7天内全部完成(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完成期限顺延)。
20.投标人进行经营性飞行活动需具备空域审批能力,在植保无人机禁飞或限飞区内必须申请空域,提供过往由空域审批单位出具的空域审批文件。
二、使用植保专用无人机投放赤眼蜂蜂球
1.采用专用高效、精准放蜂无人机投放器,投放规格为26.0mm放蜂器;
2.放蜂面积不少于2万亩;
3.放蜂效率不低于1万亩次/天;
4.每亩投放蜂球至少2个,并均匀投放,投放两次/亩;
5.作业载荷:≥30KG;
6.投放系统:可控制投球速度;
7.最大飞行速度:10m/s;
8.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NCC / FCC:5 km;SRRC / CE / MIC / KCC:3 km;
9.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前后方避障;
10.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20米以内;
11.人员资质: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12.作业飞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控数据。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13.作业完成后,须提供无人机放蜂投放点分布地图,并做为放蜂作业验收依据。
14.无人机应具备第三者责任险。
15.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投放,按要求24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
16.飞行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由中标方承担损失。
17.投标人进行经营性飞行活动需具备空域审批能力,在植保无人机禁飞或限飞区内必须申请空域,提供过往由空域审批单位出具的空域审批文件。
三、200克/升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
1.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17.2--19.5;
2.氯虫苯甲酰胺质量浓度g/L(20℃)188.6--212.5;
3.PH值6.0-9.0;
4.倾倒性%:倾倒后残留≤5.0 洗涤后残留≤0.5;
5.产品外观:类白色可流动、易测量体积的悬浮液体
6.剂型:悬浮剂;
7.用药量:10ml/亩;
8.施用方式:喷雾;
9.规格:500mL/瓶;
10.产品剂型:悬乳剂
四、18.7%丙环·嘧菌酯悬浮剂
1.产品剂型:悬乳剂
2.含量:18.7%
3.丙环唑质量分数指标:(11.7±0.7)%
4.嘧菌酯质量分数指标:(7.0±0.7)%
5.PH值范围:5.0-9.0
6.倾倒后残余物检测 ≤5.0
7.为绿色农业生产资料产品
8.需要提供厂家产品招标授权书、质量检测报告、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登记证、企业标准、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
9.外观:米黄色悬浮液体
10.用药量:50ml/亩;
11.施用方式:喷雾;
12.规格:1L/瓶
五、植物油助剂
1.外观:黄色至棕红色透明液体;
2.PH值:6.0-9.0;
3.乳液稳定性(30℃±2℃)0.5%:合格(上无浮油下无沉淀);
4.密度(g/cm3,20℃):0.85-0.95;
5.产品规格:500ml/桶;
6.用药量:10ml/亩;
7.植物油助剂须被列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荐目录。
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一年;所有药品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
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交货(工)时间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防治作业从开始日起,7天内全部完成
。
付款条件及比例
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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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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