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W21-F1003
三、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标段01:药品配送服务 编号:2023-JW21-F1003(01) | 本标段涉及药品为853个,通过公开招标选定2家药品配送企业。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 | 配送服务期3年 | |
02 | 标段02:耗材配送服务 编号:2023-JW21-F1003(02) | 本标段涉及医用普通耗材为418个、高值耗材64个、口腔耗材134个、检验试剂399个、消毒试剂25个、医疗器械170个,通过公开招标选定2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 | 配送服务期3年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本项目标段01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标段02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
3.投标及中标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就本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多投多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军队采购网(http://118.64.254.72/)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军队采购网进入“系统入口-供应商”查阅《供应商注册登记须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服务时间:8:00-11:30,14:30-17:30):010-********。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标段01供应商具备本项目药品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具备认证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冷库验证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药品配送企业应具备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应能按照《药品采购目录》,提供目录内不少于95%药品相应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其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中“设置主配送企业”栏截图证明以及同期(3个月内)配送其他医院的送货单签收凭据复印件。应能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5吨以上)及特种车辆(冷藏)或配备冷藏箱;
2、标段02供应商:①具备本项目货物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应能按照《耗材试剂供应目录》, 提供目录内不少于80%耗材、试剂相应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其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新平台运行前为:广西药械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中“设置主配送企业”栏证明有配送资格的截图以及同期(3个月内)配送其他医院的送货单签收凭据复印件。②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应至少包括: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1)、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3)、矫形外科手术器械(6810)、注射穿刺器械(6815)、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0)、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5)、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46)、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4)、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5)、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66)、介入器材(6877)、口腔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材料(6863)、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0)、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1);④供货公司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入围企业;⑤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5吨以上);⑥具有冷链配送能力,需提供特种车辆(冷藏)或配备冷藏箱。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所有报名成功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报名供应商须予以配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
(二)申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楼1302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才可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实地考察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标段01供应商须提供: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②按照《药品供应目录》,提供目录中不少于95%药品相应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其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中“设置主配送企业”栏截图证明以及同期(3个月内)配送其他医院的送货单签收凭据复印件;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5吨以上)及提供持有特种车辆(冷藏)或配备冷藏箱的证明材料(提供车辆正面照片及行驶证、车辆和冷藏箱的购入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标段02供应商须提供::①具备本项目货物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应能按照《耗材试剂供应目录》, 提供目录内不少于80%耗材、试剂相应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其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新平台运行前为:广西药械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中“设置主配送企业”栏证明有配送资格的截图以及同期(3个月内)配送其他医院的送货单签收凭据复印件。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应至少包括: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1)、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3)、矫形外科手术器械(6810)、注射穿刺器械(6815)、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0)、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5)、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46)、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4)、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5)、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66)、介入器材(6877)、口腔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材料(6863)、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0)、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1);③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④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的复印件; ⑤“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入围企业证明材料;⑥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5吨以上);⑦具有冷链配送能力,需提供特种车辆(冷藏)或配备冷藏箱(提供车辆正面照片及行驶证、车辆和冷藏箱的购入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或保函原件;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或保函原件】依时到达投标地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楼1302室
联 系 人: 梁工
办公电话: 0771-*******、077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樊女士、朱先生
采购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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