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水利局关于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华水审[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华安县

2.3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2.4工程概况:本次工程新建1000m3/d规模以上分区水源6处;新建1000m3/d 规模以上水厂3座,改扩建1000mm3/d规模以上水厂1座;新增输水管道总长约24.7km,配水管道总长约521.1km(不含入户管道),新建拦水坝29座,取水泵船1座,配水加压泵站51处,全县设计29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其中新建15处,扩建5处,改造提升9处;新建城乡信息管理系统1套。共分两期建设,具体分期建设内容如下: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建设内容:一期主要进行集中供水片区的建设工作,包括:县城自来水配水管网延伸工程、仙都水厂扩建工程、马坑文华水厂建设工程、高车际头水厂建设工程、沙建上坪水厂建设工程、开发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延伸工程等六部分建设内容,总计新建水厂规模*****m3/d、新建输配水管网长度374.8km(不含入户管)、新建配水加压泵站34处、新建拦水坝2座等建设内容。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建设内容:二期主要进行全县29个山区独立村庄小型集中供水建设工程及信息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5处,合计规模1915m3/d;扩建5处,合计规模930m3/d;改造提升9处;合计规模890m3/d;新建城乡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一套及智能水表改造等项目总投资*****.69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05万元,二期总投资*****.64万元),建安总投资*****.25万元(其中一期建安投资*****.57万元,二期建安投资*****.68万元)

2.5招标范围: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从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编制、审查后修编等内容)、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工期:

2.6.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发包人拟计划实施的首个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90日历天内提交近期实施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180日历天内完成一期各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其它施工图根据发包人进度需求分批提供(以上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指通过发包人组织审查通过的设计成果)

2.6.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3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若同时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6)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7月24日23时59分59秒前,登录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09时00分00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59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福津二巷70号;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传真:/

电子邮件:hazls239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1-********;传真:0591-********

电子邮件:fjmsxmgl@163.com

监督单位:华安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6-*******

招标文件附件:
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_招标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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