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BOHX-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长廊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展板1

2.展板2

3.歌词板

4.展板3

5.展板4

6.展板5

7.展板6

8.造型1

9.造型2

10.拆除原轻钢龙骨矿棉吸音板吊顶

11.塑胶地板

12.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13.耐水腻子

14.乳胶漆

15.铝方通吊顶

16.艺术装饰灯

17.射灯

18.LED灯带

19.展柜

20.落地虚拟翻书台

21.定做前言造形

22.轻钢龙骨墙体

23.新建轻钢龙骨墙体(异性双面)

24.活动展墙(推拉)

25.踢脚线

26.雪弗板UV喷绘

27.耐水腻子

28.定制高清壁纸

29.双层亚克力字

30.双层亚克力字

31.双层亚克力字

32.双层亚克力字

33.双层亚克力字母

34.标题造型(亚克力板LOOG字)

35.定制墙面展柜

36.定制液晶电视

37.配线

38.配管

39.开关照明

40.五孔插座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

北京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预算金额:47.5万元,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以上保密资质或曾参加与政府单位、相关项目建设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政府单位、军队单位盖章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9 :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地点: /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提供近两年在项目招投标、执行等方面不存在因违规行为被上级处罚,且当前不处于正在被上级调查阶段的证明(盖章纸质版)。

7. 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8.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以上保密资质或曾参加与政府单位、相关项目建设证明参加与政府单位、相关建设项目盖章证明。

9. 标书款付款截图

标书款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1020*****011749

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1.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投标单位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如提示单位已注册则不用再重新注册。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说明:投标时授权代表请检查是否携带材料齐全。请严格考虑交通等因素,不接受迟到投标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

(二)信息发布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徐女士、许先生

移动电话:186*****137156*****535

办公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181*****282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文化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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