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博物馆建设项目四阶段展陈二次
延安博物馆建设项目四阶段展陈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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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8]41号、延新经发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省市补助解决。招标人延安博物馆,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米莉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博物馆。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延安博物馆项目展陈部分,展区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延安博物馆展陈区的基础装修、陈列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总承包标段: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含施工图)、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改造;监理标段:本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4项目概算总投资:*****.92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
总承包一标段:城市建设专题展;
总承包二标段:人文历史基本陈列;
总承包三标段:自然地理专题展;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3.2总承包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以上所需人员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监理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4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2021、2022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每年度一份,共两份。(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同一单位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申请,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2日(节假日不休),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四 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博物馆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刘少帅
电 话:178*****12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米莉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0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人:孙喜院
电 话:159*****356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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