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航食废弃物清运及废品回收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重庆航食废弃物清运及废品回收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重庆航食废弃物清运及废品回收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 |||||||||||||||||||||||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重庆航食废弃物清运及废品回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重庆航食废弃物清运及废品回收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项目内容与要求 (1)头等餐食、塑料餐盘、沙拉碗等非一次性餐具或包材包装的食品现场分拣,一次性餐具或包材包装的食品不能在我司回收间分拣。 (2)每日上班时间7:30-航班结束。上班人员根据工作量自行安排。 (3)在回收平台回收时,应在我司回收完毕后再入场进行回收约定范围内的废弃物;在回收间回收时,如发现完好机供品必须交回我司库房。 (4)回收后的餐车、烤箱无异物,餐车推入清洗车间低清区域指定处,烤箱靠墙摆放在回收平台指定位置,并保持现场规范整洁。 (5)不得私自回收超出承包范围的相关物品,否则,按我司《加强管控机上回收食品的处理的制度》相关条款处罚,并解除本合同。 (6)应加强管理,造成人员伤害事故、财物损坏的,自行负责,与我司无关。 (7)自行携带回收有关工具;自行对回收人员负责,发生劳资纠纷、工伤等自行负责,与我司无关。 (8)回收物品的处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航空食品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如有违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我司的)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9)回收物品及时清运出公司,根据回收量可以适当调节,增加或减少清运次数,严禁堆放在回收平台,避免异味和蚊蝇孳生。清运时间: 早上:10:00 中午:12:00 下午:14:00 、 16:00 、 18:00 晚上:20:00至航班结束 (10)所有饮料不能直接倒入地沟,需用容器装好后倒入指定地点。 (11)必须遵守我司相关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和制度,作业人员严禁串岗,积极配合我司搞好回收管理工作。 (12)收货平台及回收平台使用区域的清洁卫生,并保持滑升门、废料间自由门等外接门常闭,切实履行作业区有害生物防制义务,如未达到我司标准,将按《回收间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验收标准 2.验收标准 (1)清理及时。 (2)回收区域无污渍、灰尘、油污、无异味、无积水,工用具摆放整齐。 3.合同签订期限:3年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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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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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联系人:付晶 | |||||||||||||||||||||||
联系人电话:134*****82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fujing@cncqac.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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