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总工会命名“职工心灵驿站”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总工会命名“职工心灵驿站”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要求,扎实推进《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的落实,根据《关于做好 2023年度在职职工心理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不断深化职工心理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市总工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进一步加强职工心理服务阵地建设,落地做实职工心理关爱服务,北京市总工会2023年继续在全市工会系统选树命名30家“职工心灵驿站”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申报单位为北京市工会会员单位;
2.具备开展职工心理服务的场室条件及专业设施;
3.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工作人员;
4.具备开展职工心理关爱服务工作基础。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三、评选流程
1.评选申报
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北京市总工会命名“职工心灵驿站”申报表(2023版)》(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的申报表和相关图片资料。
2.专家评审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组织心理专家团队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对申报单位做出综合评估,确定2023年度市总工会命名“职工心灵驿站”单位。
3.结果公示
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职工服务网等平台,对2023年度市总工会命名“职工心灵驿站”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授牌及资金拨付
对获评“职工心灵驿站”称号的单位统一颁发挂牌,按照市总工会资金拨付规定,一次性拨付职工心灵驿站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完善“职工心灵驿站”功能建设。
四、申报方式
1.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由上级工会统一递交。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可结合实际,统筹本系统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并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首都职工心理发展中心。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同时加盖申报单位工会公章和上级工会公章,相关图片资料用A4纸打印后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hzgxlyz@163.com,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名称+心灵驿站申报”,图片资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提交。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请完整填写评选申报表(附件),需提交的图片资料包括心理服务设备设施情况、心理服务场地情况、心理工作人员资质情况及2022年心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2.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可在以下网站下载:北京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bjzgh.org) 、北京*****职工服务网站(https://www.bjzgh*****.org)、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dzgeservice.cn)。
3.联系人:杨梦?E、周娜,联系电话:********、********,
报送邮箱:ghzgxlyz@163.com,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北京职工服务中心首都职工心理发展中心,邮编:******。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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