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年华配套用电工程(变压器)设计、及安装招标公告

嘉年华配套用电工程(变压器)设计、及安装招标公告

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用电工程(变压器)设计、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编号:YDC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用电工程(变压器)已由玉东新区经发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14]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两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用电工程(变压器)设计、采购及安装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

建设规模:安装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变压器1台及配套设施等用电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10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 3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用电工程(变压器)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预算、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采购及安装内容包括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用电工程(变压器)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广西玉林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用电工程(变压器)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③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④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初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2.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以上(含)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送变电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及安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采购及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采购及安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4.1条所规定的时间内,持①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山路地产集团办公大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本次采购的货款在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十五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待项目具备进度款支付条件后抵作货款优先扣除);项目货款按每月支付一期,发包人按承包人每期到货且实际完成安装量的80%支付货款,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期已完成的安装量货款扣留20%作为保留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通电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支付工程进度款到90%。完成所有结算资料,工程结算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5%(按合同约定扣除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后);剩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养护期2年期满后14日内退还(无息)。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两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23-5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农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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