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基础设施分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压浆料、灌浆料招标公告

二局三-基础设施分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压浆料、灌浆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范围及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1.2招标人:中建二局长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1.4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项目压浆料、灌浆料采购。

1.5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一期工程总长度28.224km,赵家岗东站折返线工程长2.099km。莲花山车辆综合基地选址位于东吉林大道和雾开河大道所夹地块内,地块长1600m,宽度500m,莲花山车辆段总用地面积约24.46万m2 ,总建筑面积为*****.82㎡。

1.6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云筑网:www.yzw.cn)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以及中建集采平台合格供方。

2.2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无合理原因报名后拒不投标的及其它经认定的恶意行为,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特别注意:云筑网联系人姓名栏处不允许填写公司名称,若存在此问题需先进行修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3.1关注云筑网平台。

3.2投标人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原则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由项目、招采中心、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五、定标原则5.1本次招标暂定1个中标单位。

5.2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初评:依据合理低价原则,初评主要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顺序选定进入下一轮议价的投标方,原则上按参加投标单位数量的50%-70%(出现小数点后一位的,按四舍五入进位取整)比例选定入围,进入下一轮谈判。复评:经过1次以上商务谈判,按最终价格从低到高依次选择三家投标单位,分别评定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5.3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5.4投标总金额相差在千分之三以内的,与三公司有过合作经历、产品质量合格、服务态度良好的可以作为中标参考条件。

六、质量要求

6.1、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2、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6.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6.4、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 ISO*****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5、长春地铁9号线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 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项目要求,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 验收方式:按实验收,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3 交货时间:以项目通知的交货时间按时交货。

7.4 交货地点:项目指定的施工区域。

7.5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安装调试。运输、卸货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发货后 24 小时内,应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7.7 乙方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7.8 由于乙方的原因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7.9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要求

8.1进场材料必须符合项目要求,重要材料需附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或更换。

九、招标清单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品牌要求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1

压浆料


M50(含阻锈剂)

t

200


2

灌浆料


M30

t

60


十、结算与支付

10.1项目部每月10日前进行对账,办理结算手续。

10.2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长春地铁9号线项目指定地点,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每月10日前配合甲方办理结算,在次月30日(二月为月末)前向乙方支付至已办理结算款的60%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场整体供货完毕办理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结算款的80%。

10.3结算款: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物资总结算,总结算审批通过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7%。

10.4质保金:质保金3%,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10.5付款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抵房]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或以上支付方式的组合形式向乙方进行支付,因付款方式差异所导致贴息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其中抵房方式付款占整体应付款比例不低于20%。

10.6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2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十一、开标时间

11.1详见云筑网(www.yzw.cn)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0点00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二局长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地铁9号线项目

地址: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空港线(9号线)一期工程七工区项目

联系人:李韩星

电话:131*****787

联系人:中建二局长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武勇

电话:186*****448



标签: 城市轨道 灌浆料 压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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