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招标公告
钢筋招标公告
装订 顺序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企业资质封面 | |
2 | 企业资质目录 | |
3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
4 | 投标承诺函 | 原件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原件 |
6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7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8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复印件 |
9 | 各大钢厂出具的代理证明 | 复印件 |
10 | 企业其他相关资料 | |
注:1.以上材料扫描件按中建集采网络交易平台中的相关要求上传至平台,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材料原件要求装订成册(包括附加页)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印章,递交至各推荐单位。各招标参与单位对其推荐的投标企业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资质文件中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保持一致,并为通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3.所有资质文件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4.报送资质文件为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所有资质文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
(以下内容由集中采购中心填写)
初审人: 复审人:
时 间: 时 间:
二、 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 上年度销售额 | |||||||||
详细地址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 投标承诺函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方承诺不会因贵方对供货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方的承诺书(若有),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确认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500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该罚款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款中扣除。
10、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1、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合同协议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 年度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活动,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正面) |
代理人(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反面) |
加盖 单位印章 |
工程
钢材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需用单位:
供应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钢 材 采 购 合 同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采购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名称: ;合同暂估数量: 吨;合同金额约 万元。
第一条 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供方根据需方需要提供钢材,包含钢材的供应、运输、装卸、提供相关资料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采购单价=基础价+财务费用。
1、基础价(月付含税落地价)
基础价确定为需方订单要求交货当日网价加以下费用。
地区:“我的钢铁网” 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直条)+ 元/吨,“我的钢铁网” 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同材质同品牌的钢材价格(高线、盘螺)+ 元/吨。(每批订货数量不足 吨时,运卸费以书面的形式单独确认,若到工地或加工厂后,需方卸车,应扣除卸车费用 元/吨。)
注:如“我的钢铁网”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以双方送货前书面确定的单价为准,此单价为月付含税落地价。
原则上,以上方式中,当日未公布价格时按之前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供货当日公布几个价格时按最后一个价格执行。
合同中我的钢铁网为:http://www.mysteel.com。
2、财务费用
六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利率为: 。
六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保理贴现利率为: 。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限期
1、钢材送至现场经外观检验合格后,需方按国家规定的对货物抽样送检后,试验结果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供方应免费退换成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货物并运至需方指定地点,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1)线材、圆钢执行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及GB 1499.1-2008/XG1-201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标准;
(2)盘螺、螺纹钢执行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及GB 1499.2-2007/XG1-2009《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标准;
(3)须满足项目的对钢厂具体要求,如项目对钢厂没有特殊要求,可按照项目所在地“我的钢铁网”价格信息中所包含的大型钢厂执行。
(4)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与0.15%。
3、供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从货物交货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满五十年时间为止。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风险承担
1、交货方式: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项目的指定堆场。
2、交货时间:需方在需要进场前1-3天以书面(固定传真号: )或指定电话(电话号: )通知,向供方提供钢材分批进场计划,供方必须按时交货,不得擅自拖延交货时间。若因供方拖延交货而造成需方的工程进度的延误等直接、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需方将以违约条款向供方收取费用。具体说明见“第九条违约责任”中的规定。
3、交货地点: 项目指定地点 。供方送货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负责卸货到需方指定的钢材堆场。对于进入工地送货并卸货的人员,做好安全交底,遵守需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听从项目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供方自行负责与承担,因此给项目造成损失的,赔偿项目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货物由供方送交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直接转移至需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其他方式造成的毁损、灭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费用承担
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上下车等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需方只参与货物到场后的验收工作,其后发生的转场、二次搬运等费用皆由需方承担。
2、如果供方能够配合需方进行合理的二次转运等工作,则供方应考虑全力配合,需方可以考虑支付给供方适当的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验收无误,需方应在物资签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的方法: 盘条、盘螺过磅验收,圆钢、螺纹钢按理论计算方法检尺验收,以工地材料员实际收货数量为准。长度要求:根据需方项目要求(螺纹钢应按12米定尺交货,直条圆钢按9米定尺交货,盘条、盘螺成捆交货)。
3、验收异议的处理方式:对于过磅产生的计量异议,供、需双方可协商进行二次过磅复检,但须使用需方自有且符合国标计量要求的地磅或吊秤进行,过磅所得数量为实际收货数量。
4、需方经过验收对供方送至需方现场的货物质量有异议的,需方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须在两天内给以合理的解决,否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由此发生的取样检测费由供方承担。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项目所在地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在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期间,供方应保证不能耽误项目工程进度。如供方不能按时解决的,则按本合同中的“第九条违约责任”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随货物交付的有关资料
保证钢材的材质证明书、钢筋铭牌随货同行并交付给需方,同时材质证明书上的牌号、炉罐号等与所送钢筋以及钢筋铭牌的内容必须相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月对账办理结算,次月 日前以电汇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2、 办理验收时,供方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该费用已包含在采购价款中。如因供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导致的付款延期,供方自行承担后果,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需方未能及时付款,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及国内信用证方式支付。其中国内信用证贴现费用由需方直接支付给银行,贴现授信由供方自行办理,需方只负责提供需方单位基础资料。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支付货款时,需方承担财务费用,财务费用的计算按第一条第2款计算,此费率已包含税金。
第八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
1、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相关方的要求;
2、严禁雇佣未成年人,若发现按2000元/每人的违约金扣款;
3、若因为道路遗洒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处以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
4、参加钢材供应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相关制度;
5、供方钢材供应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必须考虑扰民问题,若因供方运输带来的扰民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按照合同供货,需方将选用其他供方,若其他供方的单价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需方有权将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高出部分款项。
2、供方不能按需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等供货的:
⑴ 需方可随时通知供方承担需方的相关损失,该损失的金额将在供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供方需要向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供货时间拖延一周或经退换后钢材仍不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情况下,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供方向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该款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供方必须承担需方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由需求单位与供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⑵ 在除⑴所述的情况下,需方不解除合同的,供方除继续依约履行合同外,还应付需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需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供方可停止供货,需方自行承担停供后果。
4、本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
只有在上述二个条件均满足后,合同权利义务方可转让。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因素仅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提前2天向对方以书面方式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非违约方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条款与需方招标文件、供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有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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