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抚 州 市 公 安 局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抚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抚 州 市 水 利 局

抚发改政策〔2023〕8号


关于印发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抚州高新区经科局、公安分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圆满完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依法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净化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对2022年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重点排查“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2022年4月- 2023年5月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特别是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重点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组织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黄牛”掮客:

(一)招投标各方主体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1.投标人组织其他投标人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人组织其他投标人约定中标人或者组织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的;

3.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帮助谋取中标为由违规索取高额评标报酬或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4.评标专家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客观公正评分,违规为特定企业打高分谋取中标的;

5.评标专家在评标时擅离职守,违规传递信息的;

6.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投标、评标微信(QQ)群违规交流、获取或透露招投标信息的;

7.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帮助谋取中标的;

8.招标代理机构利用身份便利串通评标专家帮助他人谋取中标的;

9.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联系陪标企业,违规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的;

10.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11.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其他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其他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1.组织企业围标,非法谋取中标的;

2.非法获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充当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中间人,违规帮助投标人谋取中标的;

3.充当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中间人,操纵招标,非法谋取中标的;

4.有目的组建或加入投标、评标微信(QQ)群违规交流、获取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或谋取中标的;

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串通招投标各方主体,帮助谋取中标的;

6.交易中心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7.职业“黄牛”掮客参与的其他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组 长:黄 树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

成 员:黄琳昌 市发改委财办秘书科科长

章 崧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陈安辉 市住建局招投标服务科科长

范均良 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负责人

孙长城 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公管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相关工作。

(二)责任分工

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省发改委排查评标专家抽取、评标专家名单泄露等问题,堵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分别负责对本行业本地区招投标项目及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其他相关人员等开展线索排查工作,依法整治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至市、县(区)公安局。

市、县(区)公安局负责围绕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重点人员微信群(QQ群)开展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排查,对发现和移交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查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治时限、责任部门等,并指定1名工作联络员,由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各部门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

1.广泛征集线索。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在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在办公场所设置投诉举报信箱等方式广泛征集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2.全面排查问题。市、县(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对2022年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并对本地区本行业2022年4月-2023年5月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及代理机构进行排查,填写排查情况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并抄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市、县(区)各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围绕评标专家抽取终端和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及时梳理排查情况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填报评标专家抽取终端风险排查情况表(附件2)和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现场行为排查情况表(附件3),并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市、县(区)公安部门通过排查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重点人员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对2022年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并对2022年4月-2023年5月查办的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填报公安部门查办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违法案件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3.依法依规查处。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研判,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同级公安部门进行查办。

(三)总结提升(10月20日前)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并填写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5),于9月30日前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并抄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并填写附件5,于10月1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把制度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深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源头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挖线索,严查案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区)发展改革委、抚州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要履行牵头责任,全面统筹协调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不重视、情况报送不及时、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对案件查处不力、不担当、走过场、弄虚作假或包庇纵容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三)凝聚整治合力。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线索移送、集中研判、联合查处等联动协作机制,合力打击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坚持长效常治,常抓不懈,构建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联系人:市发改委 黄琳昌,*******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吴文渊,*******

市住建局招投标服务科 刘丽芳,*******

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 范均良,*******

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苏 鹏 ,*******

附件:1.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情况排查表

2.评标专家抽取终端风险排查情况表

3.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现场行为排查情况表

4.公安部门查办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违法案件情况一览表

5.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统计汇总表

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住建局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抚州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7日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情况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是否移交

处理结果

备注

公安

纪检


















......







注:共排查项目____个,其中,房建与市政工程____个,交通工程____个,水利工程____个;共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充当“黄牛”掮客行为____个,涉及项目____个;发现其他“黄牛”掮客问题____个,涉及项目____个;征集线索____条,向公安局移交线索____条。


填表说明:此表由各县(区)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后,于9月10日前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并抄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2

评标专家抽取终端风险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自检结果

备注

1

是否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安全补丁




2

逐条检查开标电脑已安装的软件,是否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保持病毒库自动更新




3

检查电脑是否存在违规外联设备




4

检查电脑是否关闭USB设备的自动播放功能




5

检查电脑是否做到专机专用




6

检查电脑是否存在高危安全漏洞




7

检查电脑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是否存在被入侵控制的痕迹




8

对终端安装的程序和插件进行排查,排查是否有外挂程序和敏感数据泄露痕迹




填表说明:该表由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


附件3

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现场行为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专家

姓名

评标专家违法违规线索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线索

是否移交

备注

公安

纪检

行政监督部门





























































填表说明:该表由各行政监督部门、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


附件4

公安部门查办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违法案件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案情简述

涉案单位/人员类型

涉案标的金额

结案时间

备注









































注:共排查案件____个,其中,涉及“黄牛”掮客的案件____个;排查评标专家微信群(QQ群)____个、代理机构微信群(QQ群)____个、投标企业微信群(QQ群)____个,发现线索____条。


填表说明:各县(区)公安部门2022年4月-2023年5月查办的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将已立案的“黄牛”掮客违法案件按上表填写,于9月10日前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并抄报上级公安部门。


附件5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黄牛”掮客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应排查项目(个)

实际排查项目(个)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个)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起)

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起)

移送问题线索(条)

处理结果

正在调查

已办结

曝光批次

曝光案例数

向公安移送

向纪检移送

处理代理机构(个)

处理专家(人)

处理其他黄牛掮客(人)

罚没金额

(万元)
















...













备注:

填表说明:各县(区)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此表后,于9月30日前报同级发改部门,并抄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将本辖区内情况统计汇总后填写此表于10月1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标签: 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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