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平桥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K-2023-07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桥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37.2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辖区内相关水体质量及农村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具体如下:1,农村环境质量监
测2.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农田灌溉水质监测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
质监测5.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暨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6.农业面源及养殖业污染控制断面水
质监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桥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桥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草
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有饮用水源水质监
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检验结果: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近半年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书面声明文件,企业自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签章,查询时间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
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9日15时00分
单
递交方式:河南中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中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K-2023-0712
2.采购项目名称:平桥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2000.00元
最高限价:372000.00元
5.采购需求:对辖区内相关水体质量及农村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具体如下:1.农村环境质量
监测2.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农田灌溉水质监测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水质监测5.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暨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6.农业面源及养殖业污染控制断面
水质监测。
6.标段划分:1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感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有饮用水源水质监
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检验结果: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近半年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书面声明文件,企业自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签章,查询时间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中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
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中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
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
地
址:平桥区科教路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6-3781619
2代理机构:河南中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5A12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36734617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36734617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
地址:平桥区科教路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6-3781619
电子邮件:70999574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街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5A15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3673461728
电子邮件:709995742qq.com
山
00048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趴
整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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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