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3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2023-ZP072

项目名称: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7,97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7,97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7,97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617,971.00

617,97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牛头店镇国庆村一组道路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报名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投标确认。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陕西镇坪牛头店镇国庆村十一组

联系方式:137*****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1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18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82*****525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组道路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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