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区内老旧小区第一批次拆除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宗地招标公告

城镇规划区内老旧小区第一批次拆除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宗地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推动城镇有序管理,共创“园林、宜居、人文”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7月7日至7月11日在全县城镇规划区内开展老旧小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经明水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工程指导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现场联合认定,本公告所发布宗地(详见附表)系第一批次违法建设违章建筑,请按照《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已按照法律程序留置送达,张贴在违章建筑上),于2023年7月27日前立即自行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公共空间。

改造老旧小区,人心所向。优化人居环境,人人有责。现予公告明水县城镇规划区内老旧小区第一批次失联拆违清单(具体宗地位置坐落详见附表),当事人(单位)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之日至期满不自行拆除,明水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455-*******

明水县拆除违章建筑专项清理整治

工作专班违章建筑认定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标签: 规划区内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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