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3、4楼改造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区域网络改造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34楼改造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区域网
络改造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N-2023-07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34楼改造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区域网络改
造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25.78万元,招标
人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为2578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34楼改造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区域网络
改造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34楼改造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区域网络
改造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2022)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利
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表的,提供银行发出的
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
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
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
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B
1.1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食堂34楼改造行政办公用房和其他区
域网络改造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YNHN-202307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1.4预算金额:257800.00元。
1.5最高限价:257800.00元。
1.6采购需求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业务发展的需要,科室部门业务用房紧缺,
医院决定对原医院食堂三层四层改造为行政办公用房在重新装修该区域办公室同时改造
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室外线路,实现与全院网络信息互联互通。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2022)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表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
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
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
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料不齐,
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7.2服务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然院区,业主指定地点。
7.3发布信息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0871-68639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
1820870839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盖章)
1
冠
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