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气跨介质研究实验中心实验设施一期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水气跨介质研究实验中心实验设施一期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气跨介质研究实验中心实验设施一期项目,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3】14号进行备案,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银行贷款,比例为20.76%、79.24%,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气跨介质研究实验中心实验设施一期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文慧道以南,唐山冀东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东;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57㎡,项目总建筑面积*****.81㎡。主要建设宽速域多功能风洞及其配套设施、科研办公实验楼、设备用房、门卫、孵化中心、中试楼,同时建设大门、围墙、道路、室外管网、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本项目分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主要内容如下:共分两个功能区,西区为风洞试验区,主要建设一座试验主厂房(包含直连台、自由射流台、预留台三个试验台及附属用房)、一座库房、一座液氧配气间、一座水泵房、一座引射调压间、一座消音塔、一座燃料站、一座空压机房及冷却塔、氧氮区、真空球及室外工艺管道、气罐堆放场、气罐阀门配电室;东区为配套区,主要建设一座5层科研办公实验楼、一座单层设备用房及一间门卫房,及室外室外管、道路、绿化等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

2.4资金来源:20.76%自筹+79.24%银行贷款;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75日历天(含工艺设备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含调试);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以勘察、设计(包括工艺设备设计及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艺设备详细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运维技术服务等;承包人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项目完成后即达到运营条件。

2.8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工业管道GC1)、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资质(工业管道GC1)、⑤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压力管道工程(工业管道GC1)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5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以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投标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5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②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工艺设备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以上①②③④不能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2日9:00止。

5.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23年7月28日17:30前提出,发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CA数字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刘会娜电话:0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39号

联系人:何亚南电话:0315-*******

电子邮件:hbdyzbzx@126.com

特别提醒: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138*****1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设施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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