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
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报送2022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22〕117 号)文件要求,
东方市将探索农村土地承包“云仲裁”、“云调解”的便捷化新模式,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
根据试点方案,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云平台供甲方使用,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云仲裁”以标准化数字仲裁庭为支撑,实现在线完成身份较验、信息核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签署笔录等环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留痕、规范透明,保证公平、公正,做到“无接触庭审”调处争议纠纷。“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进行协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根据平台运行需要和试点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并协助甲方单位完成相关数据收集、规则文件、试点工作总结等技术服务。
三、服务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四、选聘单位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五、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软件设计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及其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有明确报价金额);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资格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类似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5、技术方案。
(注: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东方市农业农村局302室(东方市八所镇八所高速路出入口往东100米)。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4、联系人:陈艳菲131*****682
八、评标方式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单位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为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我单位与选定的单位签订合同。(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本次选聘选定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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