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香园提质改造工程垃圾站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莲香园提质改造工程垃圾站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莲香园提质改造工程垃圾站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莲香园小区提质改造,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小区商铺前坪道路、内部道路铺装、排水系统、园林绿化、康乐设施、垃圾站及洁卫设施等小区配套设施改造等。现拟启动该项目垃圾站采购活动。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垃圾站改造 | 包含10方移动式垃圾压缩站、负压抽风设备、智能高压喷雾除臭设备,基本参数如下: | 项 | 1 |
(三)货物要求:
1、技术要求:乙方提供的垃圾站应是甲方规定的特征;
2、质量要求:符合甲方验收标准,质保期1年。
(四)招标控制价:******元(含税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垃圾站改造 | 包含10方移动式垃圾压缩站、负压抽风设备、智能高压喷雾除臭设备,基本参数如下: | 项 | 1 | ||
合计 |
(五)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该项目工作。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移动式垃圾压缩站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xjjt.com.cn。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我司根据申请单位数量和竞争程度,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请人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1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
责编:戴唯
来源:湘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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