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中医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黎平县中医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提高医院餐饮服务质量,满足医患对餐饮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医院食堂现有设施的作用,保障医患和员工的食品安全。我院通过招标方式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三、委托经营范围

1.食堂所提供的基本饮食餐饮服务、特色餐饮服务以及提供多层次需要的餐饮服务,不得经营与食堂无关的日用百货、水果、袋装生产用食品等经营范围内业务。

2.承包服务费:不低于6万元/年;

3.服务期限:5年,期满重新招标,中标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续约权;

4.对地下停车场食堂经营场所由中标方自行装修,装修标准符合医院要求;服务期满,中标方投入的装修设施及食堂设备服务期限满后归院方所有。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方式、联系人及时间

1.现场报名:黎平县中医医院采购办。

2.电话报名。

3.联系人: 龙尚京 139*****545

4.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1日

六、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黎平县中医医医院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服务及质量要求

必须提供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培训方案、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消毒方案、管理措施及管理人员配备等。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提供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应承诺,营业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接受和完成招标单位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任务。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供应商应按照医院的要求,根据就餐医患人数,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医患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所售菜品应明码标价,食品安全责任由中标方付全部责任。

3.基本餐

必须满足医患需求,且菜品要以地方菜为主。

4.服务要求

(1)必须保证食堂直接经营,不得转让,如发现转让,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2)必须保证食堂特色餐饮的差异性,各窗口必须统一管理、 统一采购。

(3)招标人原有设施设备的更换、拆除,在合同期满时,潜在供应商投入的装修设施归院方所有。

(4)不得以食堂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房屋外墙的使用权、食堂内外广告权等属于招标人。

(5)水电费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价格执行,招标人指定潜在供应商负责智能水、电表安装,费用由潜在供应商支付。

(6)潜在供应商办理经营、卫生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

(7)经营招牌不得影响医院整体形象和日常工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经营招牌内容只能与食品相关,且须经招标方审核同意。

(8)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医院食堂食品售卖价格的标准定价核实;潜在供应商食堂菜谱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

5.人员配备及管理

(1)食堂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从事相关类似食堂管理经验不得低于3年时间,保管员(卫生专干)要求具有从事相关类似食堂管理经验不得低于2年时间。

(2)严格按照劳动法规招聘和管理食堂员工,涉及食堂员工的工资、 保险、卫生检疫、人员体检、伤残疾病、计划生育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如发生劳资纠纷与医院无关且均不享受医院有关福利待遇。

(3)必须制定食堂管理安全措施,对食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遵纪守法,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医患提供优质服务,并报医院总务处备案。

(4)负责食堂员工的安全工作,并对全体员工的生命、疾病等负责。食堂员工在院内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损失中标人负连带责任,招标人概不承担责任。

(5)所招聘员工均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保持相对稳定,员工要遵守餐饮法规,不能与医患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进行处理。

(6)所有从业员工在经营期内异动人员相关身份信息必须报医院总务科备

6.价格控制

(1)潜在供应商应本着微利经营的理念,以为医院医患服务为宗旨。饭菜价格标准应与当地大众伙食价格持平。

(2)在服务中应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制定伙食标准,严格控制饭菜价格。

7.食堂安全、卫生

(1)潜在供应商应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范措施,确保饮食安全。

(2)采购的食品等必需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

(3)为确保食品安全,必须建立食品原材料台账,并向采购人提交食品安全承诺书。

(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急性肠胃事件、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并有权立即解除服务合同, 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做好各项检查巡检记录,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6)饭菜质量有保证。食堂销售的各类主、副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

(7)环境卫生符合要求。食堂室内外清洁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人负责。

(8)所售食品不得变质、变味、过期、及食品不应该有的其它物出现。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00 元。

欢迎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承包商报名投标

黎平县中医医院

2023年7月17日

标签: 食堂对外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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