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丁宅乡冷库使用权公开发包招租气调库2-5#招标公告
上虞区丁宅乡冷库使用权公开发包招租气调库2-5#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开招租上虞区丁宅乡冷库使用权公开发包招租(气调库2-5#),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1.标的位于丁宅乡虞南农事服务中心1号楼2楼,面积77.69㎡,高度4.45m。具体招租标段及租金分别如下表格所示
租赁用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特殊要求或行业新规定。
标段号 | 地址 | 起始价(元/年) | 面积(平方米) | 产证情况 | 备注 |
标段1 | 丁宅乡虞南农事服务中心1号楼 | 77.69 | / | / |
2.租赁期限:3年。
3.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按照中标价格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付清,后几年在签订协议的该月月底前付清。
二、招租形式:有底价的一次性竞标。(注:不含管理费、电费等)三、报名条件:浙江省范围内,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销售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招租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四、报名需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1.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后予以退还]和复印件)。
2.报名参加人数不足二家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成交价不低于标底价。
3.缴纳投标保证金,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投标人报名时需缴纳:标的竞买保证金1800元(不计息)。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及账户:上虞区丁宅乡财政所,开户行:农商银行下管支行丁宅分理处201*****3890970。缴纳方式:转账缴纳,转账凭证(需备注项目名称)同报名资料一同递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逾期缴纳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或视作无效报名处理。(备注: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递交相关资料(收据及转账凭证)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递交相关资料(收据及转账凭证)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楼(602),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六、看样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448
代理联系人:赵敏铭 联系电话:184*****723
开标时间、地点、要求(详见招标须知)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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