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公安局为局公安民警缴纳意外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公安局为局公安民警缴纳意外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山县公安局为局公安民警缴纳意外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3,260.00
最高限价(元):393,260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一年服务期。如供应商或发生其他纠纷则另行商榷。(如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进行安排调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保人员包含黑山县公安局民警,共计371人。实际参保人数以公安局每月工资发放表为准,进行动态管理。全年平均人数与招标文件规定人数不一致时,按照中标人均年保费在年终进行一次清算。特殊情况确需参保,但未纳入工资发放表人员,由公安机关另行致函保险公司参保。
4、为保障全县公安机关民警的人身安全及家庭的后顾之忧,特开展为全县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5、民警参保保费金额:按人均每名民警每年保费1060元计算(响应报价不能高于1060元/人)。
6、投保项目及保额:烈士、因公牺牲、在职病故及意外身故理赔金额100万元,因公及意外伤残理赔金额100万元(按伤残等级对应比例赔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理赔金额不超过5万元(无免赔),住院津贴每天100元,单次最高赔偿90天,全年最高180天。
7、民警大病医疗、因病住院补贴,承保公司按照相关惠警政策,给予减免的优惠。额度比照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标准。
8、大病医疗住院治疗住院费理赔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就诊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合理医疗费用,需个人承担部分100%赔付;因病住院津贴每天100元,单次最高赔偿90天,全年最高180天。
9、纳入保险范围的重大疾病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前25种为重大疾病。现结合民警健康实际情况,为更加充分的体现从优待警政策,参照省内其他市公安局做法,拟定以下55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险范围,分别是:
1、恶性肿瘤-重度;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衰竭;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10、严重慢性肝衰竭;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原发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肌营养不良症;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29、植物人状态;30、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31、严重的 1 型糖尿病;32严重原发性心肌病;33、严重全身性重症肌无力;34、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35、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3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37、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8、严重脊髓灰质炎。39、左心室室壁瘤切除手术;40、因严重心功能衰竭接受心脏再同步治疗(CRT);41、严重巨细胞动脉炎;42、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43、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44、严重进行性核上性麻痹;45、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Creutzfeldt-Jakob病);46、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47、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48、脊髓小脑变性症;49、神经白塞病;50、严重的脊髓内肿瘤;51、严重脊髓空洞症;52、闭锁综合征;53、严重横贯性脊髓炎后遗症;54、严重结核性脊髓炎;55、严重肾髓质囊性病。(其中第1种至第25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度规定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一年服务期。如供应商或发生其他纠纷则另行商榷。(如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进行安排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3.5供应商具有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公安局
地 址: 锦州市黑山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