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粮谷建三江米业扩建20万吨/年稻谷加工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委会创业农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院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2.4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大米车间、成品立体库、立筒仓、工作塔、接收罩棚及附属等招标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第二标段:稻谷平房仓3栋、消防水池及泵房、热风锅炉房及稻壳仓基础、总图工程等招标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总工期:第一标段计划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8日,共计366日历天(具体分段考核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计划工期: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共计403日历天(具体分段考核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对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
********.7元;第二标段:
********.2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配备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班子人员在岗在位,服从招标人及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考勤安排,投标时提供承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被司法机关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在责令期限整改企业名单内的施工企业且未整改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23时00分至2023年7月24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欢迎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时间为工作日8:00时至16:00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9.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54—
******* 招标人: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
电话:
157*****875 中粮粮谷招标与监督联络方式:中粮粮谷招标与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
******** 传 真:010-
******** 电子邮箱:lgcgjd@cofco.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
****** 联系人:李哲、孙玉宝
电话: 0451-
******** 电子邮件:hljszb123@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