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阳光大道锦屏大道-路泽太高架下段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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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开发区]温岭市阳光大道(锦屏大道-路泽太高架下段)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07-18 16:39: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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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阳光大道(锦屏大道-路泽太高架下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阳光大道(锦屏大道-路泽太高架下段)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桩号K0+000-K0+020及K0+80-K0+091.18主要结构为老水泥路面敲除+20cm6%水泥稳定级配碎石+8cmAC-20中粒式沥青砼+5cmAC-13C玄武岩沥青式沥青砼;桩号K0+20-K0+80主要结构为现状水泥砼路面病害处治后+2cm沥青砂应力吸收层+≥8cmAC-20中粒式沥青砼+5cmAC-13C玄武岩沥青式沥青砼;人行道做法为原地面敲除+15cm透水级配碎石+15cm透水水泥砼+6cm厚透水人行道铺砖;其他为树池,文化石等。2、排水工程:主要有HDPE-B缠绕结构壁管(环刚度8级)DN300约235米,单篦雨水口约17座,零星检查井抬高修复。3、交通标识:交通标识、护栏等。4、绿化苗木:主要苗木有香樟、麦冬草。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60日历天)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下浮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http://www.wl.gov.cn/col/col*******/index.html)进行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并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http://www.wl.gov.cn/col/col*******/index.html)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新城开发区管委会(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99号)

联 系 人: 林军波 电 话: 138*****795

标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鞋业大厦19楼

联 系 人:王佳伟 电 话:137*****594

温馨提示:如因系统原因无法当场处理开标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故障时,该项目重新招标。


附件:
202*****094******招标文件(温岭市阳光大道(锦屏大道-路泽太高架下)道路改造工程).doc202*****094******预算书.pdf202*****094******温岭市镇(街道)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工程招标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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