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EPC工程预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EPC工程预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3-11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梨树县、榆树市及抚松县境内开发。
1. 招标条件
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80MW,位于吉林省梨树县、榆树市及抚松县境内。本工程利用农户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其中拟开发容量为榆树 45MW、梨树 30MW及抚松 5MW。本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550Wp及以上光伏组件,接入电压等级为220V/380V,接入方式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华能吉林公司吉林省8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
2.4 施工地点: 吉林省梨树县、榆树市及抚松县境内开发。
2.5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开工(暂定),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公司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房屋加固、防水设计等,原则上按照最优角度和最大发电量设计。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初设审查按照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由清能院审查,费用包含在EPC总价范围内。
2.6.2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房屋换瓦(如有))、建筑、安装(含接地)、调试及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个农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国网云(光e宝)系统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6.3运行维护服务范围:负责对光伏电站资产的运行、检修、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运行、检修、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太阳能电池方阵、控制器、逆变器、汇流箱等设备、电站系统设备运行故障修复及系统的运行、数据监测、维护(包含易损件及开关线路的采购及更换等)、清雪、光伏板清扫、备品备件的采购、储备、农户房屋损坏、庭院维护及漏雨维修等工作;与电网公司沟通农户电费结算事宜,协调农户、电网及甲方办理电费划转相关事宜;在本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协调与农户之间关系,避免发生任何纠纷,若产生纠纷时,乙方全面负责(如需保险公司赔偿时,乙方负责协调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若保险公司未赔付,则费用在乙方年度运维费用中等额扣除)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证本项目不受影响,保证甲方形象不受到影响。
2.7合同签订方式
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基建与生产合同,分别执行对应的价款与合同条款。
2.7.1单个生产运行维护合同签订条件
基建工作结束,按照基建与生产分界点移交生产运维;
(2)如因甲方生产管理模式调整,导致本标规定的生产运行方式不满足甲方实际管理需要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生产运行合同。
2.8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除可研、监理、设备监造、性能考核试验、第三方检测和造价咨询服务之外的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9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实的具有可行性的《踏勘报告》和不少于50户的确户文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完成本项目20MW容量农户确户工作并签订合作协议;60天内完成20MW容量农户的备案工作,余下部分滚动开发,分期报送吉林公司投资决策。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招标公司扣留投标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并将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10梨树、榆树合作开发协议中农户收益前5年每块板不高于60元/块/每年;后20年每块板不高于40元/块/年。抚松协议中农户收益25年每块板不高于30元/块/年。如超过约定农户收益,超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份5MW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7月18日9:00时起至2023年7月23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31-********
电子邮件:vip.wuzhiju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326
邮 箱:hnzbcdk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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