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3013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37.29 万元,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
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
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
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
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
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
3.4 该项目共 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4155001001。潜在投标人
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
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七其他
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3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第二次已由西宁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2268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私有
资金 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境外私人投资 0%,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城中区城北区海湖新区东川工业园区。
2规模:
1对西宁市内排水管道已查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病害部位进行治理,治理长度共计约
4.147km,其中非开挖修复约 3.869km,管径为 DN400-1000,开挖修复约 0.278km,管径为
DN400-600。
2建设清污分流管道外排泉水共计 0.803km,管径 DN300。
3错混接改造共计 58 处,改造管道 1.659km,管径 DN400-1200。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4931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治理工程EPC
合同估算价:2837.29 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工期:120 日历天含设计服务期及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完成西宁市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病害应急治
理工程的 EPC 总承包建设包括勘查设计采购施工等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
青建工2018443 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
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
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
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
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
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 技术等招标需求
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
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
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
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
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
3.4 该项目共 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4931001001。潜在投标人
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
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
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3 年 07 月 19 日 0:00 时至
2023 年 07 月 24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
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
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 18 日 10: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
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
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
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
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
可下载。
6.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6698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城北区柴达木路 45 号
联系人:弓先生
联系电话:0971-5224632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 24 号 8 号楼 11 层 1101 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23 年 07 月 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审核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城北区柴达木路
联 系 人:弓先生
电 话:0971-52246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 24 号 8 号楼 11 层 1101 室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971-8266981
电子邮件: 176023519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排水管网 雨污分流 治理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