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其他会展服务

采购单位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廊坊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6: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微
项目联系电话 0316-*******
采购单位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晋 0316-*******
代理机构名称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孟微 0316-*******

项目概况

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廊坊置恒2023-30号

项目名称: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

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廊坊法治宣教中心改造布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7月19日至 20237月25,每天上午 9:00  11:00 ,下午15:0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

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上述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者恕不接待。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8号 

联系方式: 李晋 031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联系方式:  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微 电话: 03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8号        

联系方式:李晋 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联系方式:孟微 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微

电 话:  03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布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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