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指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畅好居,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指山市林业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激发广大农户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我市“六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五指山时的殷切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受益与补偿相对应、享受补偿权利与履行保护义务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补偿原则
(一)保护生态环境优先。村民无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蚕食、非法占用林地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无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污染环境行为。履行好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职责,即可得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补贴。
(二)客观公正,规范透明。补贴资金采用规范的公式计算,按统一政策、统一公式、统一数据来源测算核定,力求科学统一,公正透明。
(三)资金发放直接到户。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不得由乡镇、畅好居、其他部门或村集体集中代领转付。
(四)激励约束,奖优罚劣。结合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查结果,对森林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较好的村小组村民给予补偿;对破坏森林生态资源和环境的村小组村民采取扣除补贴等措施。
三、补偿对象
各乡镇以村小组为基本考评单位,具有户籍在我市农村的人口(不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公职人员)都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
畅好居以队小组为基本考评单位,具有畅好居户籍人口(不包括:1.户籍在队小组的公职人员;2.长期不在队小组居住的人员)都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
人口界定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口(以乡镇派出所登记入户信息为准),之前死亡人口不属统计范围。
四、补偿标准
(一)每亩林地补贴基准金额根据当年安排的资金总额和全市林地面积综合核定。2023年,我市每亩林地补贴基准金额为23.49元/亩·年。
(二)各乡镇、畅好居当年人均补偿金额按照当年每亩林地补偿基准金额,并结合人均补偿标准浮动区间控制在500-700元之间进行核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补偿基准金额=林地面积×每亩林地补贴基准金额。
2.人均补偿基准金额=补偿基准金额÷补偿人口数。
3.人均补偿金额=500+(700-500)/(Fmax-Fmin)×(F-Fmin),(注:Fmax为人均补偿基准金额的最大值,Fmin为人均补偿基准金额的最小值,F为该乡镇、畅好居人均补偿基准金额)
(三)根据《中共五指山市委办公室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市生态搬迁政策调整完善的通知》(五办发〔2021〕51号)第十一条第四款“搬迁后,搬迁户享受的森林生态效益直补每人每年比其他农户增加100元”的要求,五指山市实施生态搬迁的通什镇原报龙村委会报龙村小组、格什村小组、小明形村小组,通什镇原太平村委会新平村小组及畅好乡原保国村委会毛庆村小组的已搬迁户,在搬迁原乡镇人均补偿金额基础上每人增加1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五、补偿资金管理和拨付
(一)2023年,我市计划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696万元(在上年度实际发放补偿金3300万元基础上再增加12%),具体由各乡镇纳入年度预算申报,市财政统筹安排(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二)各乡镇、畅好居要按照补偿对象的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户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公示。首先,采集填写《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家庭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收集相应户口簿复印件为佐证材料,脱贫户与一般户分开登记,实行一户一表一簿档案;其次,以村(队)小组为单位统计《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户信息明细表》,实行村(队)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各乡镇、畅好居结合执法部门2022年度查处结案的村民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情况和本乡镇、畅好居上一年度下半年和当年度上半年所发生村民乱砍滥伐零星林木,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行为的综合考评情况,按照《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测算表》中本乡镇、畅好居人均补偿金额进行农户补偿金额核算,并将《五指山市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户补偿金额明细表》实行乡镇和畅好居、村(队)小组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做好相关档案建立归档。
(四)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根据相关工作职能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有序开展。
(五)各乡镇、畅好居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所需配套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专款专用。
六、奖惩机制
森林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实行联村(队)联保,各村(队)小组要积极预防各自村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
(一)村(队)小组出现村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且在上年度结案的,属于行政案件将停发该村民所在户本年度全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属于刑事案件将停发该村民所在户本年度全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同时扣除该村(队)小组其他农户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50%。
(二)村(队)小组出现村民乱砍滥伐零星林木,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行为,以上一年度下半年和当年度上半年为节点由乡镇、畅好居进行综合考评。如果该村(队)小组发生三次以下的将停发其当事村民所在户本年度全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如果该村(队)小组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将停发其当事村民所在户本年度全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同时扣除该村(队)小组其他农户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50%。
(三)村(队)小组出现既有村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又有村民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污染环境行为,扣除该村(队)小组全体村民本年度全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宣传工作。要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市农户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农户生态保护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涉及面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由市林业局具体抓落实,充分调动各乡镇、畅好居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性,形成合力。各乡镇、畅好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领导。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对各乡镇、畅好居进行巡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与擅自焚烧秸秆、垃圾,乱扔农膜、农药袋子、农药瓶子等农业废弃物及在河道边养殖直排污水等污染环境行为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通报公示。
(四)本方案自2023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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