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佛学院本部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佛学院本部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佛学院(本部)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23-07-18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佛学院(本部)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江苏佛学院(本部)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标段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佛教协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六道涵水库东南侧

2、工程规模:估算价约290万元

3、工 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以及专项检测等)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2)、在纪检监察和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有不良记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45分,企业实力 20分、项目人员配备 25分、业绩1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标报价(45分)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45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25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0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1)地基基础检测(25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 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35%得 15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 1分,满分 25分。(下浮不足35%的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 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20%得1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 1分,满分 20分。(下浮不足20%的作无效标处理。)

2、企业实力(20分)

(1)企业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类检测”及“备案类检测”资质。其中,“专项类检测”资质,除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外,每有一项得 2 分,满分6分;“备案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 1 分,满10分。此项共计 16分(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扫描件)。

(2)企业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厅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得4分,此项满分4分。(提供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厅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

3、项目人员配备(25分)

(1)拟派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12分。(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土木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5分,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3)除项目负责人外,地基基础专业检测工程师2名:其中所学专业为岩土工程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人得1.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每一人得2.5分。每人最高得4分,此项满分8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4、业绩(10分)

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得1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71900002023724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37190000起至202372424:00;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819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长江路62号金山江天禅寺内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

联系人: 慧禅 联系人: 孙工

电话:0511-******** 电话:173*****722

E—mail: / E—mail: /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 联系电话:0511-********/********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

10.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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