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钢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钢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钢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设备购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YJ2023-XJZ003
经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批准,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钢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本次询价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无要求
4.供货业绩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注: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2.本次询价对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包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
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1 | A01 | 钢轨除锈打磨机 | 台 | 5 | 5700 | 13 | ||
2 | A01 | 内燃锯轨机 | 台 | 3 | 4800 | 13 | ||
3 | A01 | 钢轨拉伸器 | 套 | 1 | 13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外观良好,配件齐全
2.项目概况: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车间使用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用年限过长,设备状态差,且型号老旧,厂家已经停产,相关维修配件采购困难,急需采购此类设备
3.技术性能指标1.执行的技术标准:(1)钢轨除锈打磨机:内燃机功率≥4.0kw;转数≥3600r/min;磨轮转数≥3600r/min;整机质量≤45kg。
(2)钢轨拉伸器:内燃泵站为汽油机;内燃泵站功率≥3.0kw、内燃泵站流量≥3L/min;机组整体质量≤410kg(包含内燃泵站);拉伸器额定工作压力≤60MPa;最大拉轨力≥2×450KN;工作油缸最大行程≥760mm;钢轨拉伸器配置2套楔铁。
(3)内燃锯轨机:发动机采用担纲风冷四冲程汽油机,额定功率≥4.8kw;断面精度:垂直度公差≤0.5mm,平面度公差≤0.3mm;整机质量≤56kg;切断60kg/m钢轨,每片砂轮切断个数≥3,切轨时间≤75秒。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因投标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中标单位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售后服务及要求:(1)中标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交使用方验收。
(2)接到使用方要求技术服务信息当日答复,如需要到达现场进行解决的,3日内到达现场。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钢轨拉伸器、内燃锯轨机需具有CRCC资质认证。
技术标准
一、钢轨除锈打磨机:内燃机功率≥4.0kw;转数≥3600r/min;磨轮转数≥3600r/min;整机质量≤45kg。
4.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结算单位: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付款方式:电汇。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供货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或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经修理、更换仍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3)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合同价格10%。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设备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5)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合同价格的5% 。卖方出现以下行为时,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没收处理:质保期内,由卖方原因造成的缺陷,卖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卖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买方可按合同约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买方可按合同约定向卖方进行索赔。卖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资料必须于2023年07月21日17时前上传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网上(cg.*****.cn)注册,按提示报名响应并上传信息(报价文件)。
五、报价说明
1.报价资料的版式采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使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2.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人:宣立喆电话:138*****380
项目联系人:
韩女士(专用)电话: 024-********
手机:139*****877
七、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程序:对报价文件的进行资格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人。
2.重大偏差的评审认定: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
3.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在报价单上签字或没有盖章的;
(2)申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提供的技术服务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3)申请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4)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5)非法人投标(报价)且无法人授权。
(6)物资类项目,应附图片而未附图片的。
4.评审采用最终最低价格法,即所有申请人进行一次报价,选择报价最低且低于预算价同时报价合理的合格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
5.当申请人报价相同时,以系统接收时间顺序为准,先报价者优先成交。
6.报价按综合到站单价予以评定,按包件总价成交。
八、申请人报价资料需提供内容
1.物资报价表及实物图片;
2.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合法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4.报价承诺函。
5.如授权代理人签字,需出具法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提交的资料,须合法有效,同时所有资料均须按相关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报价文件
物资报价表
项目名称: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钢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设备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TSYJ2023-XJZ003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厂/品牌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1 | A01 | 钢轨除锈打磨机 | 台 | 5 | 13 | ||||
2 | A01 | 内燃锯轨机 | 台 | 3 | 13 | ||||
3 | A01 | 钢轨拉伸器 | 套 | 1 | 13 |
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不含税)元 :
申请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报价承诺函
我方同意按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钢轨除锈打磨机、钢轨拉伸器和内燃锯轨机设备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项目ZTSYJ2023-XJZ003中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条款,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所提供的报价资料中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所提供资料与标的物满足此项目技术标准、商务条件等各方面全部要求,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或不符合此项目技术标准、商务条件等各方面要求,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并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承诺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签约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询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适用)
致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规定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物资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质量和售后服务由我方负责,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中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加盖公章) | 制造厂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人部门及职务: | 联系人部门及职务: |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询价人、询价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询价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询价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询价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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