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木模板、木方采购招标

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木模板、木方采购招标

编号:中建装饰-15-00-2023-010-06-011

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木模板、木方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张甸街城沟桥西,原抚顺北方化工厂

招标时间:


联 系 人:

胡 枭

联系方式:

151*****788

木模板、木方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工程所木模板、木方进行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1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3 招标内容

3.1 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不含税

总价不含税

备注

1

木模板

1830*915*12mm

3000



覆膜模板

2

木模板

1830*915*13mm

9000



覆膜模板

3

白松木方

3000*80*40mm

m3

300



精品

小计(不含税)


税金(税率 %)


合计(含税)


3.2 货物数量

此次招标文件中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实际验收合格量为准。

4 投标单价

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一票制)、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其他运抵至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浮动的各类风险费用。

5 结算方式

每月25日,投标方指派专人和招标方确认当月送货数量及金额并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以此作为结算凭据。供货完成,双方办理总结算,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最终支付货款的依据。

6 货款支付

6.1每三月支付一次,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60%,供货完毕后办理总结算,总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额的80%,剩余部分贷款在总结算完成90日内付清。

6.2招标方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保理、电子商票、抵房等方式支付货款,使用票据、保理等方式产生的贴息及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投标方需开通电子票据业务。。

6.3 招标方每次向投标方支付上述款项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足额、合法正规、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头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否则,招标方有权延期支付,直至投标方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投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迟交货或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累计支付材料款至95%时,投标方应开具全额发票。

7 质量要求

7.1 木模板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2018,纵横方向切割(用普通的圆盘锯)后不能出现翻边、毛刺现象,各层材质的结合层不能出现较多的松散填充料、空洞和腐烂杂质,开水煮沸8小时后模板不开胶分层,厚度变形量小,表面覆膜层不能出现脱皮、空鼓现象,模板厚度偏差不大于0.5mm。

7.2 木方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153-2019,木枋截面尺寸公差不大于3mm,2米以上长度尺寸偏差不大于5cm,木枋不得有毛边,无虫眼,无变形,无裂缝夹皮,活节最大一个节子的尺寸不得超过面宽的10%,死节每米中个数不得超过2个。如国家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7.3 乙方提供的木模板、木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带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经国家相关部门及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及审批合格。如国家标准更新,执行最新国家标准。

7.4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8 交货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材料需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场,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交货时间,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8.2 投标方负责将所供货物运输到招标方工地指定地点,并卸货码放整齐。

9答疑与澄清

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间,应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或对招标文件有修改,应出具答疑与澄清函,答疑与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函件与招标文件矛盾,以答疑与澄清函为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与递交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资料一式贰份,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2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承诺函

?投标报价单

?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若非法人与招标方进行业务洽谈,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yzw.cn)注册供应商,录入供应商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未中标,所有资料不予退回。

10.3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0.4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投标方不得对其投标材料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

11开标

11.1 招标方将内部组织开标

11.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投标书文件袋未密封,未盖单位公章

?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盖章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投标书逾期送达

?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12评标、定标

12.1评标依据

?投标报价因素

?质量因素

?安全环保因素

?款项支付因素

?售后服务因素

?招标方考虑的其他因素

12.2 定标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评标小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13中标通知书

13.1 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

13.2 对未中标单位不做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再次参与。

14违规和欺诈行为

14.1 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

?投标方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方的合法利益;

?投标方通过向招标方或评标小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方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投标方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4.2 如果招标方认为投标方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14.3 如果招标方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方在报价竞争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视其情节在2年内拒绝接受与其任何合作。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木模板、木方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


编制时间: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投标承诺函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相关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4、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选择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5、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担由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此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7、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要求提前做好备料。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担由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此金额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款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

8、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9、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报价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不含税

总价不含税

备注

1

木模板

1830*915*12mm

3000



覆膜模板

2

木模板

1830*915*13mm

9000



覆膜模板

3

白松木方

3000*80*40mm

m3

300



精品

小计(不含税)


税金(税率%)


合计(含税)


报价单位:(公章)


合同编号:中建装饰-15-00-2023-010-06-011

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木模板、木方采购合同

甲 方: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签约时间:


木模板、木方采购合同

甲方: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采购木模板、木方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张甸街城沟桥西,原抚顺北方化工厂

1.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44 ㎡。

1.4 主要建筑概况描述:本工程项目共计26栋单体建筑,其中15栋改造单体,11栋新建单体。主要单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

单体名称

分类

层数

结构形式

楼层高度



A1

质量管理中心

改造

2

框架-砖混

一层:3.45m


二层:3.75m


A2

生活服务中心

改造

1

砖混结构

一层,从餐厅至淋浴间楼层高度依次为:5.6m/3.6m/5.4m/3.3m/3.9m


A3

总控制室

新建

1

框架结构

5m


A4

门卫

新建

1

框架结构

3.3m


B1

合成车间1

新建

1

框架结构

1-7轴7m,8-13轴15m


8m


B2

合成车间2

改造

3

框架-排架

7.64m/4.5m


4m


6.4m/6.7m


B3a

泵房

新建

1

框架结构

5m


B4

危险品库1

新建

1

框架结构

4.8m


B5

丙类库

新建

2

框架结构

一层:5m


二层:5m


三层:4.95m


B6

机修车间

改造

1

框架-排架

1-2轴:一层3.6m,二层3.3m,三层3.9米。
3-9轴:6.42m。


B7

危险品库房2

新建

1

框架结构

4.8m


2 现场代表

2.1甲方:现场代表:胡枭,职务:物资经理 ,电话:151*****788_

权限:负责项目木模板、木方的进场验收等工作。

2.2 乙方:现场代表:,职务: ,电话:,邮箱:。

权限:负责办理现场送货、配合验收、检验、更换、退货、结算等相关事宜。

3 乙方身份识别

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4物资名称、数量、价格(单位:元)

4.1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税率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不含税

总价不含税

备注

1

木模板

1830*915*12mm

3000



覆膜模板

2

木模板

1830*915*13mm

9000



覆膜模板

3

白松木方

3000*80*40mm

m3

300



精品

小计(不含税)


税金(税率%)


合计(含税)


4.1.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4.2 货物数量

第4.1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货到工地同时提供对应批次规格的木模板、木方材料出厂质保书,满足甲方交工需要。

4.3合同单价

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一票制)、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浮动的各类风险费用。

4.4合同总价

暂定合同总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元,(使用千位分隔符)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税率为%。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最终结算价格以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加税金为准。供应超过本合同清单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5结算方式

5.1 乙方将木模板、木方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双方签字认可,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5.2 结算单每个月确认一次,每月25日乙方指派专人和甲方确认当月送货数量及金额并出具该批供货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此作为付款凭据。

5.3 本合同供货完成,双方办理总结算,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最终支付货款的依据,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完工总结算,货款的支付时点顺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对于项目部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及无效协议均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且以上主体不具备合同变更的权利。

5.5 最终结算额以经甲方公司签字审批完成的总结算为准。任何未经甲方审批完成的文件或资料,均不具有结算、决算的效力,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双方的其他约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5.6 乙方需无条件承认以下内容:由于乙方原因不配合办理月结算单,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项目月结算及总结算流程审批签字人必须为合法的授权人,否则结算无效,项目的月结算经公司审核后当期入账,月结月清,跨月结算或后补结算无效,由新上任项目领导签确前期的月结算单无效。

6货款支付

6.1每三月支付一次,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60%,供货完毕后办理总结算,总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额的80%,剩余部分贷款在总结算完成90日内付清。

6.2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6.3 甲方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保理、电子商票、抵房等方式支付货款,如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或其他金融工具支付采购贷款,其实际产生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承担的贴息费率最多不超过甲方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相应业务时约定的费率,乙方需开通电子票据及保理业务。

6.4 甲方每次向乙方上述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正规、满足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头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直至乙方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迟交货或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6.4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6.5 若乙方收款账户变更,应当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导 致甲方付款迟延,甲方对逾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7 发票要求

7.1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头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到发票开具后再支付。

7.2双方增值税信息

甲方

名称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9132 0508 MA26 3FCH 9H

地 址、电 话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051*****1616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支行 3225 0198 9037 0000 0742

名 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7.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__ %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7.4 因乙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8质量要求

8.1木模板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2018,纵横方向切割后不能出现翻边、毛刺现象,各层材质的结合层不能出现较多的松散填充料、空洞和腐烂杂质,开水煮沸后木模板不开胶分层,厚度变形量小,表面覆膜层不能出现脱皮、空鼓现象,木模板厚度偏差不大于0.5mm。

8.2 木方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153-2019,木枋截面尺寸公差不大于3mm,2米以上长度尺寸偏差不大于5cm,木枋不得有毛边,无虫眼,无变形,无裂缝夹皮,活节最大一个节子的尺寸不得超过面宽的10%,死节每米中个数不得超过2个。如国家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8.3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8.4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供货、订货与发货

9.1 供货

9.1.1 乙方应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项目实际订货需求计划为准(期间)

9.1.2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9.1.3 甲方每月20日前须向乙方预报下月所需规格及数量等订货需求计划,乙方保证计划材料的正常供应。电话通知送货提前3 天。

9.1.4 甲方需求计划应注明是优质品还是合格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计划要求供货,不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并且乙方应赔偿不合格产品给甲方造成的误工、停工损失,双方按甲方计划要求的质量品质结算价格;甲方要求合格品,因乙方库存是优质品,经甲方同意供应的,按优质品结算。(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9.1.5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___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1.6 除以上条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1.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3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误期损失。

9.1.8 在大批量材料供应过程中,为保证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乙方须派人员______施工现场协调。

9.1.9 节假日乙方应保证甲方正常供应。

9.2 订货

9.2.1 甲方应于交货之日前1-3天向乙方订货,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发货品种规格、数量、发货时间等事宜(双方确认传真件有效)

9.2.2 所有材料的包装必须符合材料的特性,确保材料保管方便、运输过程不受损,施工现场二次搬运方便且不易损坏,保证材料功能的完整性,直到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9.3 发货

9.3.1乙方按照甲方材料计划单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场,将木模板、木方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交货时间,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材料不能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造成的现场二次倒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9.3.2 作为长期供应的合作,乙方有义务在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前通知甲方,双方商议如何在本合同基础上更好的维护合作双方的利益。

9.3.3交货地点:以甲方指定项目现场卸货地点为准。

9.3.4 收货

甲方应提前做好收货准备及相关协调工作,并在货到4小时内完成卸货。

10验收方式

10.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码堆至甲方指定点,材料进场后项目材料员组织工程、质检及劳务材料员进行材料验收,验收完毕需参与验收人员在相应送货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只有以上人员共同签字的收料单方为有效结算依据。

10.2 验收标准

10.2.1 木模板材料验收标准

?将供应商中标时送的样品拿到现场进行对比是否一致

?目视木模板的表面是否光滑

?无鼓包现象

?覆膜层无起皮

?芯板压制平整

?树脂完全填充

?取一张木模板锯开,进一步观察木模板的芯板质量,是否有糟粕及断裂

?米尺测量长度、宽度,木模板的厚度偏差不大于0.5mm

?随机取一张木模板用卡尺量厚度,以能卡到的平均数值为准。

?随机取样锯开小块木模板,在热水中煮沸观察开胶时间,判断木模板胶质的质量。

?比较相关环节是否满足国家标准

10.2.2 木方验收标准

?将供应商中标时送的样品拿到现场进行对比是否一致

?目视木方材质是否与样品一致

?木方横截面观察是否有弯曲变形

?观察边皮带皮率比例

?随机抽取单根木方测量截面尺寸

?随机抽取单根木方测量长度尺寸

?观察开裂破损率

?观察带皮比率

?随机取一张木模板用卡尺量厚度,以能卡到的平均数值为准。

?比较相关环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0.3 木模板、木方在出场运输送货码放过程中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淋防二次污染,避免造成木模板、木方质量下降。如因此造成木模板、木方不能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负责。

10.4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不合格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场。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由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5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1日内到场并在次日给以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质量技术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如不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1.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供应商应向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11.3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11.4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1.5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11.1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11.7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11.8 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11.9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10 乙方应严格控制材料采购量,如发现材料超计划采购现象,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材料采购情况。

11.11 乙方在供应甲方材料的同时并承接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对乙方处以2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供应的材料货款中扣除。材料货款不足20万元时,按全部材料货款扣除。

11.12 甲方项目部及项目管理人员不允许向乙方借款,一经发现,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中扣除,并将乙方列入甲方《物资供应商黑名单》。

11.13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1.14 乙方须在相关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提供的资料为准。乙方应对提交的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15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清单下的物资实际未使用的部分,按销售原价退回给乙方,退回的物资金额款项直接冲减乙方销售物资的应收款。

11.16 对于进入工地送货和卸货的人员,乙方应做好安全交底,遵守甲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施工区域内随意走动,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此给甲方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17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1.18 任何人的口头承诺,任何个人或以项目部(项目部章)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担保等书面协议,及以个人或项目部名义的借款行为均属个人行为,均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11.19 甲方在各阶段有权组织建设方、监理方对货物进行联合检验,有权抽检货物并送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因货物质量检测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0 发票、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必须在付款前提供,若未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2违约和争议

12.1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支付误期违约金(见本条第12.2款约定)。

?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甲方单方认为乙方迟延交货已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2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日,按当批订货金额的0.01%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批订货金额的2 %。

12.3 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对甲方的债权进行转让,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应取得合同另一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应支付合同金额50% 的违约金;若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实际控制人为已被甲方列为不合格分供方,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净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为双方认可的合理值,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可随意调减。

12.4 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乙方免除财务费用。

12.5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2.6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 不可抗力

13.1 定义: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疫情、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府限制令;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方面。

13.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13.3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__3_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事件发生后__7_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13.4 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__7_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_3__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 送达

14.1 本合同项下发生工作联系往来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函件及 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下列约定地址、联系部门(人)及电子通信终端。

?甲方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张甸街城沟桥西,原抚顺北方化工厂】,联系部门(人)【 胡枭 】,电子通信终端【微信151*****788

?乙方地址【 】,联系部门(人)【 】,电子通信终端【微信/E-mail】

14.2 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发送至以上地址(包括收文地址、手机短信、微信、邮箱等)的文件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且已经明确发文内容;若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更,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前,原地址应继续有效。

15 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于苏州市姑苏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非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不具备变更合同的效力。双方执行完本合同条款且无争议,或者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7其它约定事项

18.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行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本合同附件1《安全协议书》、附件2《廉洁协议》、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附件5《质量管理协议》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年月 日


附件1:

安全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双方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所在城市和上级劳动部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进场工作人员进场按照规定须穿戴劳保服装,进场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协调、联系。同时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车辆,将本工程所需的物资安全的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乙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甲方有权根据相应规定(包括本单位的奖罚制度)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每次处罚500—*****元。

5、乙方送货到工地现场,应通知甲方材料负责人,并在规定的场地卸货。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在工地现场吸烟、用火、随意走动等,不得未经允许使用工地现场的物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必须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双方必须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底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因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设备、工具的因素或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工地人员,严禁随意移动、触碰工地现场设备、设施等,如因此造成的自我伤害或者第三方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进入工地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对甲方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万—20万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送货范围内尤其进入工地时的安全检查,进入工地后严格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章违法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11、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3、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材料合同的附件,在材料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材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材料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2:

廉洁协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抚顺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抚顺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__抚顺__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7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 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1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13 甲方项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罚款,罚款在结算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为获取不当利益,通过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通过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或通过其他不当方式,就进场货物的价格、验收、计量、质量问题处理等相互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乙方若有上述不当得利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缴和处罚,或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5本廉洁协议作为木模板、木方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6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乙方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全权代理本公司参加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辽宁锦盛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原料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木模板、木方采购工作。全权处理合同履行、资金结算、供货退货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合同履行、资金结算、供货退货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授权书自委托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金额结算完为止。




附件4

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

1、项目公章用于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等非经济业务,以及与公司内部往来文件。

2、项目公章可用于对业主方的签证、索赔、变更洽商、过程确权工程款申报单事宜。

3、项目公章使用不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签署、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增加的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文件;借贷或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信贷证明;签署竣工或退场总结算;以现金或非我司账户收取工程款项;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通过各种形式改变合同管辖;调整和同价格、给与经济补偿;约定财务费用等。

4、项目经理签字权限不得超越项目印章的授权范围,其他管理人员依据岗位职责权力范围相应递减;

5、以上禁止内容如经公司批准或者追认视为有效;

6、禁止项目及管理人员对外借款用于项目生产经营等,如发生此类事件,无论是否出于为项目生产经营考虑,所造成的财务费用以及成本一律由行为人承担。

7、各项目及管理人员如超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依法追责。

8、本文件不仅适用于本项目,管理人员未来负责的项目也要遵守本文件,公司可以不再二次要求管理人员签订;合同相对人一经确认,对未来其合作的所有项目均有约束力。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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