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管庭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无主管庭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开发区辖区14个无主管庭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经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造价已经财政部门评审,欢迎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及时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开发区辖区14个无主管庭院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项目地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
建设内容与规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4、批准文号:许开经【2015】36号
5、工程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造价:财政评审价人民币元14600元
8、投标保证金:500元(2015年11月16日9:00--11:00时在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由发包人收取)
二、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提交资格证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情况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承包承诺书(可在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向发包人索取样板)、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
以上资料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现场需提供原件)。
四、提交证件的时间及要求:
承包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及有关证件需于 2015 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前提交至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
五、承包人的选定:
按以下顺序进行:1、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方同时在场,由发包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人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潜在承包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合格性评审;2、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依据提交资格文件时间的先后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潜在承包人进行排序,当场公布每个号码对应的潜在承包人名称;3、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发包人对符合要求的竞争者通过摇号机抽取三家候选人,并现场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当场宣布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承包人仅有3 名的,发包人可直接择优确定一名承包人并当场宣布结果。
潜在承包人报名不足3名的及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承包人不足3名的,发包人应重新发布发包公告。
六、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七、联系方式:
发包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筹备处
地 址:许昌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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