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灵财(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8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花立平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波 181*****845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新区灵州大道以北、经二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小区主要功能为住宅,总建筑面积48659.46㎡,共15栋914套,均为六层框剪结构。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范围:1、全过程参与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做好住户交房手续; 2、房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4、公共绿地、景观(含水系)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5、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6、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7、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8、物业装饰、装修中有关管理服务;9、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10、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11、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12、社区文化活动;13、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物业管理师资格证,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5年11月06日 10:57至2015年11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00至2015年11月1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84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采购编号:灵财(采)*******

招标编号:NXZBZX-LW-201525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灵武市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新区灵州大道以北、经二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小区主要功能为住宅,总建筑面积48659.46㎡,共15栋914套,均为六层框剪结构。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招标范围:

1、全过程参与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做好住户交房手续;

2、房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

4、公共绿地、景观(含水系)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5、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6、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

7、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物业装饰、装修中有关管理服务;

9、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10、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11、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12、社区文化活动;

13、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物业管理师资格证,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等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300元/每套 ,售后不退。

六、投标答疑会: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7日上午09时30分(招标人自上午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联系人:花立平 联 系 人:李波

电 话:****-******* 电 话:18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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