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电钢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电钢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电钢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JC-2023ZB0728(S))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电钢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728(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电钢集体课教室配置采购,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预算:5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2)线上获取:登录【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平台注册,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0。注册时的联系人需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电钢集体课教室配置采购,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到位。
3.预算金额:50万元。
4.最高限价: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及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踏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熟镇润湖大道401号;联系人:王浩 152*****172
8.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要求: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如有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投标,有三家供应商所投产品(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则实际投标产品品牌仅有两个,故有效供应商仅有两家,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本项目核心产品:学生电钢、教师电钢
9.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1)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发布日期:2023年7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郑莹

电话:025-********-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94235*****289*****
,南京

标签: 江宁校区电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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