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管理处水毁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东陵管理处水毁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水毁维修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水毁维修工程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草南线、抚通线水毁维修工程, 回填土方2600立,回填砂砾1600立,浆砌片石6400立。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招标范围:草南线、抚通线水毁维修工程
2.4本项目工期为197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 2015年12月3日
竣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多年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具备正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高速公路养护业绩。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25号)购买。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本,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2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2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靖江路5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25号
邮编:110168
联系人:王女士
传真:***-********
电子邮件:********08@qq.com">********0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2015年11月6日
标签: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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