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225团XX产业示范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第十四师225团XX产业示范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9: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四师225团XX产业示范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14JTGK*******),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3]8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225团 3.工程规模:拟建路线位于第十四师225团XX产业示范区,拟建公路等级为三级,总长3363.425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14JTGK*******-01-01 | 第十四师225团XX产业示范区道路建设项目 |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 20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5.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0:00:00至2023年07月25日 23:59:59 | ||||||||
2.领取方式: 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完成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1: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1、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3.评标方式:采用网上评标。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和田正永昱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第十四师225团 | 地 址: | 昆玉市龙博小区13号楼205(商铺) | |||||
易自轩 | 李保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招标
|
和田正永昱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