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公司4#5#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袋式除尘系统EPC招标
新钢公司4#5#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袋式除尘系统EPC招标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新钢公司4#5#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袋式除尘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钢公司4#5#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袋式除尘系统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钢公司4#5#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袋式除尘系统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5600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38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从除尘器进口法兰(含)至除尘器出口外排烟囱,上至脉冲阀防雨棚,下至气力输灰系统至接收仓前之间所需的全部设备、管道、能源介质、电气仪控等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工程施工(不含土建)安装、冷调试、热调试、消缺整改、人员培训、达产达标、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为:依据烧结生产工序、工艺物料性质以及总图布置,针对配料系统、烧结系统、筛分系统、整粒及成品系统等新建3套独立的布袋除尘系统。涉及除尘器进、出口软连接(含整套法兰)、机尾预处理器、除尘器本体、输灰系统(含仓泵、进出口阀及输灰管等)、风机、电机、配套电气仪控、视频监控、烟道、烟囱以及配套平台、栏杆及其他设施等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有1项风量不少于80万m3/h的类似工程布袋除尘器超低排放E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的CMA认证第三方监测报告(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与业绩的技术协议或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EPC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6、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备案及在建项目情况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开标当日数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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